结合实际情况可能如下:
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抵押权不成立的,驳回抵押诉讼;抵押成立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2、在私人贷款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贷款的人和抵押权人。他只享有优先受偿抵押品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也不能处分抵押品;
3、在私人贷款案件中,贷款人擅自出售抵押品的,无权处分。这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抵押品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4、贷款人在出售抵押物时未告知买受人抵押物的所有权的,涉嫌欺诈买受人,可构成欺诈罪。构成诈骗罪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5、依法起诉后,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进行拍卖。
民间借贷抵押物有哪些
民间借贷抵押物的种类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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