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以及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45:55 446 人看过

一、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是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

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三、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恶意串通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双方为了共同损害他人利益而采取虚假陈述或其他不当手段的违法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的认定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双方为了共同损害他人利益而采取虚假陈述或其他不当手段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恶 意 串 通 的 特 征 是 什 么 ?恶意串通是指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通过协议、约定、欺诈等手段进行恶意合谋,共同实施某种行为或者达成某种目的的行为。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具有非法目的。恶意串通的行为通常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如获取非法利益、实现非法权利等。2. 具有恶意合谋。恶意串通的各方主体
    2023-09-10
    414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无效是真的吗
    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恶意串通,通常是指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采取不正当方式,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隐藏于双方当事人内心,法院一般需要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并全面分析订立合同时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加以综合判定,与此同时,法院将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对于恶意串通证明标准的规定,在认定民事案件构成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标准要求当事人对其提出的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主张,应提供充分证据以达到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即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因此,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应当注意予以留存。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合同被宣告无效的,自始不
    2023-08-03
    93人看过
  • 如何辨别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2、合同当事人明知会损害他人利益,仍然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
    2023-08-13
    308人看过
  •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例如,走私,但因其损害的是以国家利益表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属恶意串连的民事行为种类。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不仅无效,且对有关当事人还应追缴其已经取得的和约定取得的非法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二、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
    2023-04-18
    246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一、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是否生效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生效。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合同签订一定要用什么颜色的笔,所以可以使用蓝色的圆珠笔。合同有效的要件有需要意思表示真实,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共同实施造成国家、
    2023-04-11
    268人看过
  • 怎样认定恶意串通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若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16
    69人看过
  • 探究恶意串通在合同中的表现
    恶意串通的特点如下:1、各方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损害他人而故意进行,而且以损害他人利己为目的实施;2、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谋实施此行为,如代理人与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恶意串通低于市场价格购房合同有效吗恶意串通低于市场价格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
    2023-07-03
    274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不仅无效,且对有关当事人还应追缴其已经取得的和约定取得的非法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合同恶意串通无效是真的吗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恶意串通,通常是指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采取不正当方式,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隐藏于双方当事人内心,法院一般需要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并全面分析订立合同时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此基
    2023-07-26
    99人看过
  • 认定合同恶意串通的标准详解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标准是:1、所有当事人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2、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谋实施;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又称恶意通谋,是指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在买卖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07
    115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是怎么回事
    恶意串通合同是指双方为了谋取私利,相互串通,共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比如A企业的产品质量差,卖不出去,就贿赂B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然后互相串通订立合同,以次品为合格产品购买。在实践中,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代理人利益是很常见的。由于这种合同极具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这种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合同恶意串通怎样认定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
    2023-08-07
    239人看过
  • 怎样做才属于合同上的恶意串通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各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一)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二)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三)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XX个第三人利益。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例如,走私,但因其损害的是以国家利益表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属恶意串连的民事行为种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恶意串通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吗不是可撤销合同,是无效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
    2023-02-06
    330人看过
  • 合同恶意串通是否一定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等。0200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偷卖奶牛合同无效案例修某2003年以贴息贷款的方式,在和平牧场贷款3万元,购买两头黑白花奶牛,并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准许将奶牛外卖。当年,修某还上贷款6000元,还欠牧场24000元。2004年初,修某患病住院治疗,并于7月15日病故。修某的妻子程某,在知道修某与牧场贷款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为还给丈夫治病所欠外债,于7月20日,将两头黑白花奶牛,私下转卖给亲属杨某。程某和杨某知道修某与牧场所签贷款合同的事,找了两个证人签字来证明买卖奶牛的事实,还将7月的7字改为3字,将责任推给了死去的修某。牧场为主张权利,将程某和杨某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程某与
    2023-07-05
    207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已经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为通常是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二、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下:1、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2、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6、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三、除斥期
    2023-03-12
    248人看过
  • 恶意串通假订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吗
    恶意串通假订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
    2023-05-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是否应认定为恶意串通还是故意的法律后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
    • 合同诈骗罪能构成恶意串通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6
      1、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串通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不涉及合同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可构成普通的诈骗罪。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怎么区分合同上的恶意串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
    • 关于恶意串通合同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4
      恶意串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
    • 恶意串通合同合同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1、合同无效; 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