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33:58 175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意外事件;

(三)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

(四)无法出庭的其他正当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时效会过期吗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时效会过期,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关于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规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发挥了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已经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从2006年起,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以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人应代表本机关积极出庭应诉,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023-07-11
    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建议增加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这也意味着民告官不见官的尴尬有望破解。据了解,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去年12月23日,该法23年来首次动刀。领导应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制度,但一直都存在告官不见官的尴尬情况。二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被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改变信访不信法现状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有利于改变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当然,我并不主张所有行政案件都要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我的建议有二:一是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案件应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
    2023-06-06
    398人看过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负责人
    1、行政诉讼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
    2023-02-27
    143人看过
  • 被诉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负责人可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吗
    一、被诉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负责人可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吗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第十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相应的工作人员,是指被诉行政机关中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视为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二、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处理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17
    4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民告官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让民告官更加容易立案、让行政首长出庭,改变行政复议维持会现象二次审议稿作出重要修改,着力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行政诉讼制度。因此,这次修法对于促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要确定的依法治国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1.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现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解读专家介绍,当时立法中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主要考虑是限定可诉范围。但实际上什么可诉,什么不可诉,是由行政诉讼法其他条款规定的。有的法院还为具体行政行为设定标准,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不予受理,客观上成为立案难的原因之一。鉴于此,二次审议稿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了行政行为。虽
    2023-06-06
    3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谁应当出庭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理解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接受赔偿请求、交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不同情况有所不同:(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
    2023-06-23
    59人看过
  •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是否可以延期审理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是否可以延期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理由以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延期开庭审理。二、行政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日期后,或者开庭审理期间,因特定事由无法在原定审理日期进行审理,而推迟至第一期日继续审理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未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延期审理适用下列情形之一:(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翻译人员)有正当理
    2023-04-20
    215人看过
  • 起诉行政机关的情形
    行政强制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呢?简单地说就是行政机关针对特写的人作出的具有实质内容的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行为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扣押、查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和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此外,还有几类事项,法律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受
    2023-06-06
    250人看过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提交什么材料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提交什么材料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理由以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延期开庭审理。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二)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
    2023-06-17
    152人看过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什么意思
    一、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什么意思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出庭应诉,适用本规定。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其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参照前款规定。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
    2023-06-17
    421人看过
  •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怎么作出行政处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
    2023-06-11
    1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受理有哪些情形?行政诉讼不受理怎么办?
    行政诉讼法第11条正面规定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整的受案范围还包括限制性排除的规定。一、行政诉讼不受理有哪些?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行为——前四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后五种是《行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所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任免、奖惩、调动、福利等决定,工作人员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五)刑事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这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行为,但实质意义上则为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职权具有双重性质,这里的刑事诉讼行为不受行政法
    2023-06-04
    488人看过
  • 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
    一、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1、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二、行政诉讼胜诉后,行政机关不履行怎么办法律上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且不依法履行判决书的,不能免除履行责任,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按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一般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专门的财务,而法院有权限要求相应的银行机构划扣具体款项,并且是依据判决书办事,行政机关不能拒绝。2、从履行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跟一般
    2023-06-19
    274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已经出庭应诉
    对于同一审级需要多次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一次庭审的,一般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于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当载明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人民法院应当对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以补正的,应当告知行政机关予以补正;不能补正或者补正可能影响正常开庭的,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第七条对于同一审级需要多次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一次庭审的,一般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但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再次出庭的除外。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一个审理程序中出庭应诉,不免除其在其他审理程序出庭应诉的义务。一、行政诉讼费用一般要多少钱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
    2023-02-23
    17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什么人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 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由谁出庭应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依据最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行政诉讼案件,涉案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该出庭审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八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
    •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应当出庭应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注意事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注意事项:认真做好答辩、举证等准备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因此,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准备。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负责人为了“面子”好看,为了“正面宣传”,专挑一些胜诉把握比较大的案件。在准备应诉答辩过程中,不认真对待,甚至完全依赖具体执法人员和律师,结果导致在庭审过程中,对于法院的提问,无法准确回答,临阵慌乱,进
    • 派出机关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1.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派出机关(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得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