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35:57 418 人看过

一、强制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有哪些?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33号)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电线电缆(共5种)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低压电器(共9种)

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电动工具(共16种)

6)电焊机(共15种)

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0)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11)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4)安全玻璃(共3种)

15)农机产品(共1种)

16)乳胶制品(共1种)

17)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消防产品(共3种)

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第二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1、入侵探测器

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2、防盗报警控制器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什么?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包括服务。认证的依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的标准的要求,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保证标准要求,证明获准认证的方式是通过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在认证制度产生之前,卖方(第一方)为了推销其产品,通常采用产品合格声明的方式来博取顾客(第二方)的信任。这种方式,在当时产品简单,不需要专门的检测手段就可以直观判别优劣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品种日益增多,产品的结构和性能日趋复杂,仅凭买方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卖方的产品合格声明并不总是可信的,这种方式的信誉和作用就逐渐下降。这种情况下,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目前,世界各国的产品质量认证一般都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认证,这些标准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其余的20%是由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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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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