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调解应该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3:06 191 人看过

(1)有实体法上的处分权

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书标的具有实体法上的处分权,是行政复议机关得以进行调解的基础。所谓处分权,指当事人就复议申请标的,事实上有处分的可能,法律上有处分之权限,对于调解标的,有权作成有拘束力之声明。一切调解的基础以相关当事人拥有实体处分权为前提,不存在实体处分权就不存在调解。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为与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有条件地行使实体处分权,但必须限定在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内,不能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放弃法定职权。

(2)合法性原则

调解案件既要遵循程序法的规定,又要符合实体法的要求,还要考虑合理性。双方最终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的行政行为和不同类型的行政案件使行政复议的调解受到限制。法律中有明确限制性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调解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羁束行政行为一般不宜适用调解,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行为要求,行政机关不存在自由选择的可能,自然也无处分权。一旦调解,将对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如有固定标准的行政征收行为引发的复议,则不宜调解。行政复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来保护公民、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这种监督功能和保护功能应是统一的。

行政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行政复议调解中,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以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第三人利益为前提,否则调解协议无效。如果调解协议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到调解中来,告知第三人与其权益相关的内容,充分听取第三人的意见。

(3)自愿原则

调解案件应出于自愿。调解的本质在于始终尊重当事人意志。调解程序的启动及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意愿,行政机关不得强迫任何一方接受调解。在行政复议中,适用调解由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在实践中出现了某些行政机关以压促调、以拖压调等现象,这种调解不但违背了自愿的原则,也导致了多年来撤回率、特别是非正常撤回率的居高不下。由于行政复议的特殊性,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具有惧怕打击报复等心理,在调解时尤其要注意行政机关是否依权向申请人施压,申请人接受调解是否出于自愿,行政机关更不应用明示或暗示的语言、行为给申请人施加压力做调解工作。在行政复议中,这种观点,尤要克服。要防止行政机关的恣意,行政机关提出调解意向,做一定的调解工作都是可以并且理当提倡的,但最终的协议须双方当事人认可,经当事人同意。

(4)适度调解原则

行政复议法除具有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功能和价值取向外,同时又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率是现代行政的一个重要标志与要求,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案件的调解理应富有效率。因此行政复议中的调解不仅要坚持合法性原则,与民间调解相比必须还要适度,不能久调不决,影响行政效率,实在调不成的,当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尽早结案。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时候,必须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的复议请求和利益进行平衡,选择适当的方式和合适的切入点,适度进行调解。不能以拖压调,久调不决。

(5)分清是非原则

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要按照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建议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但对合法合理的、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适用复议和解程序,因行政权属于国家公权不同于。

(6)行政复议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在复议中,如果双方的地位不平等,地位优越的一方就可能将自己意志强加于对方,从而使对方违心地接受或同意调解方案,合意的真实性也就无法保证。我国《行政复议法》中对此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就是力图使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双方的不平等地位,在行政复议中达到平衡,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在复议中的地位实现平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调解相关文章
  • 婚前买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先解答一个大家疑惑的问题婚前买房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吗?答案是婚前买房购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约定份额就可以了,这时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1、买房应该量力而行现实生活中很多情侣买房子如果经济能力有限,会选择小户型作为一个过渡,通常也会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想一步到位买个大房子超出自己支付能力,经济压力会较大,生活质量也会相应下降。买房前要对自己的首付能力以及月供能力进行评估,还有留出一部分放宽缴纳税费等费用,所以不一定大的就是好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2、考虑出行成本买房时资金承受能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居住后的出行成本。买房还是要考虑到日常居住尤其是上下班出行成本。即使同样的购房款可以在稍微偏远的地方买到面积相对大的房子或者省出的购房款可以买辆车。那么要考虑到交通拥堵问题和油价问题,房子大但是一大部分时间都在路上居住体验度也会差。3、市
    2023-06-01
    4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应该遵循哪些步骤
    一、劳动争议调解应该遵循哪些步骤关于调解劳动争议,我们会首先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对于实际情况与理由的表述,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以及时提供所需的帮助,以期促成双方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达成共识。当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之后,请相信我们会认真制作调解协议书并送达给各方。这是一份充满尊重与规范的文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经过调解员亲自签署及加盖调解组织公章后正式生效。这份通过公正公平程序产生的结果,具备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因此,请各位务必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果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抱歉,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仲裁解决。早做决断,才能尽快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在调解协议被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内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依约承担自身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合法的违约行为,对方当事人可依据这份调解协议向法律机关提出申请仲裁。特别提
    2024-07-02
    34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案卷中应遵守哪些原则?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一级复议原则即申请人复议后,对复议裁决不服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再申请复议。如果相应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复议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为终局裁决。确立一级复议原则的主要依据是,在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并非最后的救济手段,当事人若是不服复议决定,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就没有必要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两级或多级复议制,以简化行政复议程序,提高复议的效率。(二)书面复议原则即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时,仅就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制度,不需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原则,但也不排除在某些条件下适用其他方式。(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原则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一般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具体行政行
    2023-06-17
    153人看过
  • 公职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公职律师制度规定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1、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应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2、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因此,均为无偿服务;3、公职律师应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
    2023-07-06
    297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比例的调整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履约金是中标后招标方要求中标方交付的合法价款,法律规定不可以超过中标合同的10%的数额。如果超过了将由行政监测部门责令投标方整改,严重的可能会罚款5万元以下,同时未中标人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利息需要及时退还。如果双方约定了履约金但是中标方不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的保证金也不会被退还。施工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避免承揽人在合同实行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则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形成的经济丢失。其方法有履约担保金(又名履约确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确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确保度是合同价格的一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
    2023-06-30
    366人看过
  • 政府投资遵循原则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投资条例》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政府投资管理过程的民主与科学(1)投资管理过程的民主化是公众宪法权利的要求,也是科学决策的保障。民主即是公众的事务(通过一定途径)由公众做主。我们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并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民主权利,这一点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表述。政府投资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没有必要的民主程序,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者准确表达出自己的需求愿望,既无法直接了解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
    2023-06-01
    430人看过
  • 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但涉及共同财产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所有权有效吗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所有权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
    2023-07-06
    193人看过
  • 行政裁决程序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行政裁决程序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回避原则;调解原则;职能分离原则;效率原则。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4-05-04
    45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应遵守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应遵守的原则是怎样的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复议;公正原则指复议过程中对双方不得偏袒;及时原则指复议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完成复议;便民原则指复议必须以民众的便利为优先,不能以机关的便利为优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二、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吗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
    2023-10-01
    144人看过
  •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时候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时候应遵循哪些原则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遵循合法、公平、自愿以及婚姻自由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二、家庭纠纷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家庭纠纷法院多久判决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
    2023-07-07
    422人看过
  •  被告的答辩状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答辩状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文书,包括首部、答辩理由和附项三个部分。首部应写明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答辩事由。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需要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也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尾部和附项需要写明呈送的机关、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以及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答辩状包括首部、答辩理由和附项三个部分。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
    2024-05-28
    383人看过
  • 车祸发生时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出车祸后,应先抢救伤者,再检查事故现场。对未逃逸、不需要检查认定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需要检查认定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检查鉴定5天内发出,然后出具确认函。发生逃逸事故,发现逃逸人员和车辆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申请认定逃逸人员和车辆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车祸对方不处理怎么办事实上,出了交通事故又是对方全责,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
    2023-07-01
    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和原则
    长期以来,我们不断运用调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行政复议调解被正式纳入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结束了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行政复议调解在行政复议实践中运用更为普遍,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但是,鉴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调解范围过于狭窄,调解原则比较笼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调解制度在行政复议中作用的发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行政复议机关认真把握法律原则和精神,努力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调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制度的重要作用,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行政复议的司法性决定了行政复议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调解也不是万金油,并不是所有复议案件都可以适用调解。除《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外,我们认为,在实践中,下列案件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2023-06-13
    4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解决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一)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相关法定程序;(二)公平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及相关规定的特权;(3)调解原则:先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4)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反时限要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
    2023-08-18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针对于下述两种情况行政复议是可以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 更多>

    #行政复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律师治安案件行政复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
    •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 行政复议责任的承担要遵循哪些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行政复议职责应遵循的原则有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 法院的调解原则应当遵循哪些样的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所谓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在程序上的自愿。即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