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可以事后补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0:35:32 413 人看过

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五)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六)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租赁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什么

本质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出租方与承租方间已形成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是否体现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否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的具体审查及事后确认,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起到了重要监管作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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