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04:18 21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城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稳步推进。为适应新形势,更好地落实平台计划,充分发挥各中心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心建设和发展,根据平台计划要求,决定建立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主要内容

由中心所在地省知识产权局按照要求,统一组织落实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每半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一次本省(区、市)中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各中心每季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报送一次中心信息数据及活动情况(以下简称“信息数据”)报表,同时抄送所在地省局和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市局”)。

(三)各中心在日常工作和各类专题活动中,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如形成了专利转移转化、专利交易、专利融资合作等成功案例,或相关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可资借鉴的,可随时以专报信息形式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同时抄送所在地省市局。

报告(含报表)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阶段信息情况将汇编成册,必要时反馈各省市局和中心。各省局组织报告报送情况将作为衡量各地开展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于报告报送工作做得好的省局,优先支持其承担与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相关项目的工作,优先考虑今后新推荐(申报)中心的考察认定。各中心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情况报送的及时性等将作为今后考核评价中心工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我局委托中心承担项目工作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的重要参考。

二、报告内容

报告统一分为正文和附件报表两部分。

本次报告的正文主要是对中心被认定以来的概要总结,包括中心建设情况、挂牌运行及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计划规划以及意见建议等,要求2000字左右。此后报告的正文主要是定性、定量汇报中心进展情况,如计划执行情况、规划落实情况、计划规划修正情况、新工作新任务完成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和意见建议等。

附件1的报表为本次报告的附件报表,要求每个中心一份报表。附件2的报表将用作今后报告的附件报表和各中心报送信息数据的参考样表。从2009年第3季度起,各中心每季度要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报表一份,同时抄送所在地省市局。

三、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时间区段

本次报告信息数据统计的起始时间为各地第一个中心认定批复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下次报告信息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今后,信息数据统计以半年为一个统计时间区段,依此类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局要切实组织好报告报表报送工作,既要落实好本局的报告报送工作,同时要督促本区域内各中心按季度完成报表报送和抄送工作。报告要求客观严谨,有的放矢。各中心应积极配合所在地省局做好报告报送工作,按要求提交中心工作动态、总结、汇报等文字资料,并如实填写报表。报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受所在地省市局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至少一年暂停其有经费支持的委托项目工作;情节严重的,直接判定该中心本年度年检考评不合格,直至撤消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资格认定。

(二)及时上报。报告是对中心工作的阶段总结,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各省局既要重视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也要重视中心的建设发展,要把及时完成报告报送工作作为推动本地中心工作发展的实事来抓。对于不配合报告报送工作或配合不积极造成报告严重延报的中心,以及不按季度报送报表的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判定该中心本年度年检考评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撤消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资格认定。中心在整改合格前或者被撤消资格认定后,不再承担任何有经费支持的委托项目或业务工作。

五、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报告由各中心所在地省局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报告的,应同时抄送所在地省局。

(三)本次报告请于2009年7月15日前报送,下次报告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送,今后以半年为一个报送周期。为便于汇编,请各地在报送报告的同时把报告电子件发送到我局专利管理司。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展示交易信息数据及活动情况年度报表

2.(

年)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展示交易信息数据及活动情况季度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郭辉闫红岩

联系电话:010—62086559/3442

传真:010—62020895

电子邮件:gzj2005@126.com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现将《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贯彻。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为了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建设部在总结一些地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求有一定建设规模,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中心城市逐步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强化对工程建设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中心的性质和职能1、中心是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建立的,自收自支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根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督和管理。2、中心的基本职能是: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办理工程报建、承发包、工程合同及委托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监理等有
    2023-04-22
    359人看过
  • 科技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管委会、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根据中国保监会、科技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精神,科技部、中国保监会将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和火炬创新试验城市中选择科技保险试点地区,推动科技保险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的任务1、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意识,形成科技保险发展新模式的应用示范。2、指导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保险工具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分散风险、提供保障;收集科技保险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模式和案例。3、进一步研究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4、积累科技保险数据,检验科技保险条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申报科技保险试点的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1
    2023-04-23
    131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建立全行自办经济实体清理工作临时报告制度的通知
    自去年底总行清理经济实体办公室对全行自办经济实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来,各分行根据各自的情况,对自办实体加强了监管,一些分行还对部分实体采取了业务收缩和脱钩、撤并等措施,自办经济实体的数量、经营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为了及时掌握全行自办经济实体的变动情况和基本运营状况,加强对自办经济实体的管理,便于总行下一步部署清理实体工作和掌握清理工作进度,总行决定建立全行自办经济实体清理工作临时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建立《建设银行自办经济实体简要情况季报》(参见附件,以下简称《季报》),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总行清理自办经济实体办公室。第一次《季报》临时提前于1997年12月31日前上报,统计时点为11月30日。2.建立实体变动情况报告制度,凡各分行自办实体发生对外转让、合并、注销等变更的,应将实体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简要情况书面报总行清理自办经济实体办公室存档备查;各分行原则上不
    2023-04-24
    392人看过
  •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发展的工具
    当我们在全球贸易规则下面讨论知识产权问题时,我们接受的是全球适用的知识产权规则,我们接受的理念是:知识产权是智慧的结晶,她应当像普通财产权一样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甚至认为有了知识产权制度当然就会促进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产业政策性,知识产权制度的两面性。如果不是将知识产权制度有效的、良性的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可能是阻碍创新和限制竞争。知识产权制度的工具性体现在国家发展的层面上,也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在国家战略层面上,所考虑的是怎样构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在企业角度上,所考虑的是怎样制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战略。什么时候我国的企业也像国外的公司一样,将立法看成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发展需求相关的事情,我国知识产权的制度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企业发展的法律工具。
    2023-06-05
    155人看过
  •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023-05-29
    319人看过
  • 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公室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兼职副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1名副部长兼任;专职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协调国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员的派驻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
    2023-04-22
    264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国际许可合同对技术改进与发展的制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国际许可合同的改进与发展条款,是集中地规定当事人对合同项下所转让的技术的改进与发展及其后果等事项的条款。改进与发展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对合同项下所转让的技术,当事人某一方或双方有权改进与发展规定当事人对所转让的技术进行改进与发展的条件(三)关于改进与发展成果的回授在改进与发展条款中,重要事项之一,是应当把改进与发展的成果在当事人间授与明确加以规定。概括地说,此类规定有两种基本模式:其一,规定双方
    • 专利技术合作制度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8
      首先,应当在合同里明确转让的技术成果的名称、内容和期限。对于受让方来说,要特别注意受让的专利或者技术成果的有效期限是否尚未经过,如果已经经过仍然购买,相当于花钱购买了一项公知技术,得不偿失。   其次,应当明确写明技术资料的提交期限、地点和使用方式,用语要清晰明朗,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和易发生歧义理解的词汇,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端。   最后,需要列明转让的费用和具体的支付方式,如果存在需要专业技术人
    • 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进展进展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3
      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一)国有林场现状。我省现有国有林场140个,营林区835个,总经营面积1167万亩;森林蓄积量2866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1249万立方米,人工林蓄积16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0.4%。全省共有国有林场职工11706人,其中在职职工8583人,离退职工3123人。通过多年发展,我省国有林场以占全省9%的林业用地,培育了占全省12%的森林面积,形成了占全省28%
    • 专利权技术一般发展多少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我国的陪审员制度如何建立和发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陪审制度的诞生。20世纪30年代初到40年代末的民主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边区和解放区,工农民主政府、抗日民主政府和人民民主政府都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二是建国后的确立及发展。1949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审判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