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期间有哪些限制
监外执行期间的限制包括:不能是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最多可以几年
监外执行一般最多是5年。如果有重大疾病的,在疾病治愈好之后,刑期未满,仍应收押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押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的社区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办法。
三、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工作吗
监外执行人员不可以工作。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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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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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人员有哪些限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主要是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其中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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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有没有期限限制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2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说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监狱外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因此,相关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通常都是没有明确期限的,只需随时掌握罪犯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监。例如,如果发生法定监禁状况,社区矫正部门可以按照程序提交,依法按照监狱和拘留所的程序立即监禁。同时,根据《暂时监禁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时监禁外执行罪犯应依法监禁执行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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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法律限制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