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6:22:48 68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的范围;属于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申诉的时间符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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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7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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