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提起后债务人处分债权的效力是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对债务人处分其权利的行为进行限制。但考虑到有时债务人处分其权利可能并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对债务人处分其债权应留有余地,故应规定经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处分其债权。
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将处分行为分为无偿处分行为和有偿处分行为。
二、撤销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撤销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
按照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进行分配:首先,主张撤销权的成立要件需要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其次,债权人举证证明了债务人有处分财产的行为后,债务人要想抗辩债权人的主张,就应当就其处分财产行为的正当性举证,即债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则表明债权人的主张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应被撤销。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什么权
《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464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后债权人能否再起诉债务人
399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279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是否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为前提
89人看过
-
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代位诉讼吗
488人看过
-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80人看过
-
开发商破产后,债权人是否有权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6在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应将其视为已到期的情况来处理。 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协议归还其未到期的欠款,并对破产企业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时,清算人有权采取代位权措施,直接向次债务人追索其应向企业的债权。当企业陷入破产境地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启动公司破产程序。
-
债权人能否在代位权诉讼中中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3关于代位权产生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况,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即当在整个诉讼周期内,由于出现了特定的法定事件,会使已过去的时效期限全部失去效力,直到时间上的中断因素得以消弭之后,才会再次计算有效的诉讼时效。 代表权所产生的诉讼时效为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限。对于中国大陆来说,民事诉讼的一般性诉讼时效通常被设定为三年;而对于短期实效而言,其持续时间为1年左右;至于长期诉讼时效则是从3年到20年之间不等;最长
-
债权人债务人代位权诉讼注意事项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0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另外,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
-
债权人提起诉讼后提起增加债务人债务清偿的,能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规定》中第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向债务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签收或能证明收到文书的、向对方发信或数据电文的、向下落不明人刊登公告、代扣本息的;第12条、第13条规定,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支付令、破产、财产保全、强制执行、追加当事人、抵销债务、宣告失踪或死亡、申请调解、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债权转让、提起代位权诉讼、与连带债务人诉讼等同样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1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债务人的债权未能在有效行使期内得到清偿,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害,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法定司法机构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相关权益。但是,对于明确属于债务人自身权益的情况,代位权是不被允许行使的。在行使代位权时,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且不得超过或超过其持有到期债权数额为准。至于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应由债务人全额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