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07:30:27 406 人看过

1、按现行《破产法》规定,一般破产案件从申请到破产公告,即使不包括和解整顿程序,最快也得6个月时间。债务人利用在这段时间内仍对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进行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破产逃债活动。破产程序每延长一天,破产财产有形、无形损耗和流失的风险就可能增大一些。

2、擅自套用国务院有关破产试点城市的优惠政策,随意抬高职工生活安置费。职工破产安置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偿付后,大多数企业实际上已无产可破,剩下的债权几乎得不到清偿,只剩下空头的请求权。

3.一些企业在申请破产后,采取边破产、边生产、边赖债的经营方式,逃废、悬空债务。

一、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说明财产种类、性质、原值、现值、保存地点等,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对营业状况予以了解掌握。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补足出资额,从而为更好地保全破产财产,为随时顺利地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作准备。破产管理人独立保管破产财产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如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注意义务而使破产财产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及其它活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可依法实施以下民事及其它活动:聘任必要的清算工作人员;为清算之目的,继续破产人的营业;参加诉讼、和解或仲裁;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合同;询问破产人等。

4、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理、变价和分配。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交给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管理人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9、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破产相关文章
  • 坚决打击破产欺诈逃债行为
    ——论新破产立法中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欣新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逃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优惠政策,策划各种欺诈逃债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损害职工利益,破坏经济秩序,有些还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默许下进行的。如不坚决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的实施将步入误区。为此,新破产法草案中设置了较现行立法更为完善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一、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概述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典、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并无创新内容,而破产撤销权则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所以本文重点论述撤销权。民法与民法典中均规定有撤销
    2023-05-03
    269人看过
  • 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应如何进行
    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拥有独自的财产权,而在其面临破产后,公司所负担之债务理应以这家公司的全部财产加以公正地清偿。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面对公司瘫痪的困境,公司股东也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当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其出资款或存在抽逃出资行为时;其次,倘若股东肆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其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倘若股东未能充分履行清算义务人应有的职责,以至于法院无法对公司债务人展开一次彻底且无遗漏的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4-07-30
    122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受理申请后取得债权
    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主要理由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依法提出下列依据: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主要理由是: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2、财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如果是国有企业应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024-05-07
    55人看过
  •  法院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吗?
    法院在处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时,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这个审查包括对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以及是否达到破产界限进行审查。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法院在处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时,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这个审查包括对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以及是否达到破产界限进行审查。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 院 对 破 产 申 请 人 进 行 审 查 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但前提是当事人已经提出了相应的请求。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数额时需要特别谨慎。根据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
    2023-09-24
    26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法人申请的破产公司破产债务
    法人申请破产后,可以认为不具备还债能力。但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拒绝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暂时无法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永久无法偿还,只能清偿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必须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付诸执行。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以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的公司破产债务有如何偿还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
    2023-08-18
    303人看过
  • 破产宣告债务人变成破产人
    身份转变:债务人成为破产人依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前,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人。一般来说,破产案件的受理就意味着债务人私法上和公法上的资格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破产宣告使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对破产人有如下的限制:破产人负有说明义务。为便于法院以及管理人对破产财产以及破产债权进行调查,同时也为了防止破产人为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以利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人有义务应法院、管理人的请求,就有关财产的一切询问进行如实陈述;破产人未经法院许可,一般不得离开住所地;同时如果破产人有欺诈破产行为、逃逸行为、伪证行为和其他妨碍破产清算程序的违法行为时,法院可以决定予以拘禁;此外,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扣留、检查破产人的往来邮件或者电报,对破产人的通讯自由进行限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破产宣告裁定还可能使破产人在公法私法上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
    2023-04-24
    437人看过
  • 起诉债务人期间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债权确认之诉。《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8-20
    183人看过
  •  债务人申请破产与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哪些不同?
    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和破产程序上。权人申请破产时需核实债务人是否能够清偿债务,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则无权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和破产程序上。权人申请破产时需核实债务人是否能够清偿债务,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则无权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 务 人 破 产 申 请 与 债 权 人 破 产 申 请 有 何 差 异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制度仅赋予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没有赋予其他民商主体的破产能力。对于国有企业,虽然1986年破产法对其赋予破产能力,但对其提出破产申请也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而关于合伙组织、商事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实体能否被赋予破产能力,新破产法中有望作出规定。在破产程
    2023-10-04
    156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申请破产 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6、债务人资产情况;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在实践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有关会计报表;(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5)全民所有制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提交有关批准文件;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经所有权人同意或企业权力机关决议,可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应提交相应批准文件;(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
    2022-11-27
    451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的破产申请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破产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办理,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法院会核实债权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相关证据不足,或者证据缺乏真实性,那么,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证明债务人正确,或者是企业危机出现转机,企业有能力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相关债权,人民法院则认定债务人所提出的异议是成立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申请破产债权人工资这块如何解决申请破产债权人工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需要清偿的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2024-01-25
    389人看过
  • 如何在破产申请中进行债权申报
    一、如何在破产申请中进行债权申报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二、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023-08-12
    427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
    一、债权人能否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二、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有异议的怎么办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
    2023-11-30
    436人看过
  • 破产申请期间能否转让债务
    破产申请期间可以转让债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公司破产,破产后企业仍然能够承担债务。一、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有效吗?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就转让债务的,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二、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债权要如何处理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那么就不能发生债务转让,即使转让了也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2023-04-01
    77人看过
  • 债权人破产申请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吗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对申请人提出企业破产的理由,应通知债务人核对,并将核对情况书面详细报告人民法院。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债权的真实性:债权在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三、依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宣告破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必须符合这一界定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的申请,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必须核实,核实的主要方法是由债务人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实债权人的申请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其主要内容有:债权的性质、债权成立的时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以确认债务人确实有该债务存在,并必须履行清偿义务;债务人有多笔债务,债务人能按期清偿的债务与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比例,确定债务人清偿的能力;债务人确实有该债权,而且没有清偿的能力或清偿能力有限
    2023-06-19
    27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 更多>

    #申请破产
    相关咨询
    • 进行破产欺诈的行为,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的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的行为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行为,必然减损债务人的整体责任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共同清偿利益,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如不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就无法真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丧失了债务清偿能力,其民事主体也将被注销,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犹如水中捞月、画饼充饥,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有必要将对债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 因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申请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 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如何进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破产保全的规定如下: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的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
    • 如何进行个人破产债务申请?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4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法人可以申请破产。 法人申请破产的方法如下: 如果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证明债权、债务性质、数额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律师代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也应向法院提交上述证据材料。 如果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除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求还外,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
    • 法院如何执行债务人申请破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