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借款和赠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1:52:13 114 人看过

可以从两者的性质来分辨。借款,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行为。赠与,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行为。

一、合法的个人借款合同

合法的个人借款合同内容要包括:

1、借款种类;

2、借款币种;

3、借款用途;

4、借款数额;

5、借款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

8、违约责任。

合法的个人借款合同格式如下:

合法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元

借款期限__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此款月利率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本利一次性还清。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提供担保,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及于本金、利息及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5、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和担保人不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元

六、此协议系甲乙双方和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自应自觉履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乙方担保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呢

赠与合同的性质:

1、双方的行为,赠与合同只有双方同意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但受赠人不接受,则合同仍不能成立,因此不同于赠与的单方面行为;

2、吸收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3、免费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有条件义务外,受赠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合同的义务,因此为单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房屋的赠与赠与有何区别

如果一方有房屋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赠与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的行为实质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予是赠送房屋给人,也指赠给的房屋等。当房屋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赠予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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