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行政机关扣押,没保管好造成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6:50:44 98 人看过

日常生活中,为了维持国家、社会稳定发展,公民活动需要接受行政机关监管,比如高速限量限行等,如果公民未遵守规定超过法定标准,那么监管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手段。不过行政机关依法扣押了公民的财物的,因为这些物品已经脱离所有权人监管,那么行政机关是保管人的话,需要尽到保管义务。未尽到保管义务的,权益人可以就遭到的损失要求赔偿。

实际中行政机关执行扣押时需要遵守以下法定程序:

1、查点物品

行政机关进行执法活动时,执法人员需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当事人查点清楚,要扣押哪些物品,具体数量等都需要明确。

注意,行政机关执行扣押时,不能单独行动,而需要找个见证人在场。

2、造具清单

查点扣押的物品后,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行政机关必须造具清单,并且要写明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特征、质量、数量、文件的名称、编号等,以及物品、文件发现地点、扣押时间。

3、签名盖章

在确定好清单后,就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协助查封、扣押的人一并签名盖章。

所以,行政机关对你执行扣押财产的,必须得遵守以上的程序规定,一旦发现违规操作的,那么可以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当然,东西被行政机关进行扣押时,主要采取易地进行,跟查封区别,所以不贴封条,扣押的物证无论谁保管,都不得任意使用该财物。而交由行政机关自己保管的话,那么在其手中还是遭受到损失的,权益人自然可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

最后,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扣押的措施后,如果扣押的财物数量较大,或者是扣押的种类较多,并且有些会受保鲜期的影响,那么就不能一味认定其未尽到保管义务,并且不能主张全部损失赔偿。不过,如果对具体的赔偿数额不服的,那么建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管尉华诉霍城县工商局违法扣押其沥青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案
    原告:管尉华,男,45岁,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城文化路48号。被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法定代表人:潘丛林,局长。原告管尉华在奎屯市购买沥青10吨,于1996年11月7日租车向伊宁县城拉运。途经霍城县清水河镇时,被告工商局清水河分局的工作人员对原告管尉华拉运的沥青强行检查,认为该沥青为假冒产品,并予以扣留。以后几个月中,原告多次去被告处解释其购买的沥青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返还扣留的沥青,但均无结果。1997年5月间,被告未通知原告即独自取样送检,其结论是原告的沥青为不合格产品。原告对该检验结论提出异议,表示拒不接受,要求重新取样送检。1997年6月23日,在原告与被告的工作人员参与下,对原告的10吨沥青取样检验,其检验结论是符合GB494-85标准技术要求,该沥青为合格产品。同年7月31日,被告工商局将强行扣留的10吨沥青返还给原告
    2023-06-07
    463人看过
  • 错误保全造成损失如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
    2023-03-15
    279人看过
  • 小三造成的损失能否请求赔偿
    律师解答:可以。小三有侵权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但要求对感情进行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即配偶,不能向影响夫妻感情的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5-05
    469人看过
  • 查封、扣押的目的是什么,哪些东西行政机关可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对象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此,查封、扣押的对象是指查封、扣押所指向的目标,主要是指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场所、财物等。涉案的场所和设施是指用于违法行为的场所和有关器材、设备等,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工厂、车间、设备,非法经营的商店,从事“黄、赌、毒”活动的场所等。涉案财物是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物或者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原料、有关帐表、单据等,如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运输违法物品的车辆,赌博使用的工具,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查封、扣押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因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实施查封、扣押的对象应当具体明确,涉及的场所和财物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可能是证明行政违法与否或责任大小的证据,也可能是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工具、违禁品、违法所得以及违法行为人的各种证照。涉案,
    2023-03-16
    62人看过
  • 突发疾病造成损失不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林某系甲公司职工,自2010年3月份起,林某利用工休时间到乙公司项目经理许某的工地帮忙整理会计账簿。2010年7月25日,林某在该工地突发疾病,被送到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6473.2元。后林某以突发疾病而支出的费用应由乙公司和许某承担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雇主应当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林某在庭审过程中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为乙公司雇佣,且其住院是因其自身的原因突发疾病引起的,故林某因自身原因受到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法院遂判决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赵金伟)
    2023-04-25
    216人看过
  • 鞠培亮申请违法扣押羊只造成其损失请求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鞠某亮,男,汉族,56岁,系新疆石河子总场一分场副业连职工(停薪留职)。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法定代表人:顾某康,分局长。复议机关: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张某顺,局长。1996年3月17日,石河子玛管处东坝五队韩某胜、韩某山将他们承包放牧的羊群转包给张某贵,并与之签订了书面协议,承包期五年,从1995年8月3日起计算承包期。张某贵对韩某胜、韩某山在1995年8月3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的投资18000元给韩某山打了欠条,后实际归还12000元。张某贵承包羊群后,依据合同规定,先后两次向队领导递交报告,要求处理羊群中的羯羊,队领导均未表示态度。1996年8月3日六时许,张某贵伙同雇用人员将其承包放牧的羊群中的120只羯羊和一只山羊赶到石河子老街个体户经营张某家羊圈内存放。第三天,张某贵在活畜市场经人介绍认识了鞠某亮,经协商张某贵将120只
    2023-06-06
    85人看过
  • 合同被欺诈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因合同欺诈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由过错方赔偿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且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或折价予以补偿。一、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二、在网上贷款被骗签订了合同应当怎么办网上贷款被骗签了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法院受理无效合同吗法院会受理无效合同。具体分析如
    2023-06-26
    438人看过
  • 租客损坏东西能不能扣押金
    实际中,房东物品遭到损坏与最后能不能退还押金,具体要看房东物品损坏是出于租客的原因还是房东本身的原因。一、租客不交房租该怎么办应按当事人与租客之间的合同处理。若当事人与租客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等其返回结算时再将物品返还。若当事人与租客之间已签订合约,可以看租客是否构成违约合约情况,房东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解除后租客将返还房屋并结算费用。二、租房没到期不租了,可以退押金吗?租房没到期承租人不想租了,但是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租房子厕所灯坏了谁管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现的
    2023-03-21
    414人看过
  • 宿舍丢东西可以找宿管赔偿损失吗
    一、宿舍丢东西可以找宿管赔偿损失吗关于学生在宿舍内遗失贵重物品之后能否向住宿管理员索偿损失的问题,其能否得到解决往往受诸多因素影响,主要包括:1.学校的特定住宿规定及相应的责任范围:每家院校具体的宿舍管理条例各异,有的规定住宿管理员需承担部分甚至全部宿舍内部安全保障责任,然而另一些则将此责任视为若离若即,仅仅强调他们仅限于负责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工作。因此,在提出请求前务必要先行详细参阅并理解校方的相关规定,以便明确住宿管理员所需承担的实际责任范围。2.宿管在管理过程中的过错及责任担当:如果由此证明住宿管理员在职责履行中因失职或疏忽大意引发了您的财产损失,那么您有权向他们提出索赔要求。然而,如果财产的遗失(例如您未能妥善保管您的私人物品)是由于您自身的失误而非住宿管理员的过失造成的,那么居住管理员在这场财务纠纷中可能难以被追究责任。3.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与报案事宜:为了有力地证明您的经济损失
    2024-03-19
    361人看过
  • 扣押营运车辆造成损失依法应否赔偿
    案例:王某系一出租车车主,某日驾车在某地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身体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当地公安交警相关部门处理,公安交警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结果是:车主王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若干元。诉讼中,李某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扣押王某的营运车辆,并已提供了财产担保,某法院依李某的申请对王某的出租车采取了扣押措施,扣押该车至今已近一年,该扣押行为给王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王某多次到某法院,要求该法院立即解除扣押,并愿提供担保,未果,后,王某以该扣押行为为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保全营造车辆的现象时有发生,保全营运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
    2023-06-13
    466人看过
  • 西安装修造成相邻人损失要赔偿
    装饰人对住宅进行装饰前,应当告知相邻人。住宅室内装饰造成相邻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饰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装饰施工方负责的,装饰人可以向其追偿。近日,《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被提交给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这次修改稿规定,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工程预决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及固定的施工队伍,并有相应的注册资本。为明确装饰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修改稿中指出: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其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所以,广大市民今后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搞清装饰企业是不是正规军,否则可能花钱又后悔。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室内装饰使用的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禁止装饰企业、装饰人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和防火要求的
    2023-06-10
    48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机关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赔偿机关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行政赔偿机关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内容拓展第一、上一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行政合同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应受行政法所调整,对于行政合同纠纷,故救济途径不可能排除行政救济即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6条对行政复议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五款“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经营权的”,第六款“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是将纳入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合同具体化了。所以相对人也可以
    2023-06-18
    349人看过
  • 行政人员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失需要怎么赔偿?
    一、行政人员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失需要怎么赔偿?根据实际损失赔偿;行政不作为能否获得赔偿首先需要确定行政部门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行政主体对相对人负有法定职责。2、行政机关没有以积极的方式作出特定行为: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作出特定行为不应以结果为标准,而应以外观形式为标准。3、行政机关逾期没有作出特定行为。确定了行政机关不作为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如果说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导致了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作为与损害后果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说:公安机关不履行证人保护义务,导致证人受到人身攻击,市政管理机关不履行公共设施的管理职责,造成公民人身损害等。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
    2023-06-02
    60人看过
  • 施工噪音造成损害,能要求赔偿吗?
    随着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噪音已经成了一大公害,很多人都深受施工噪音的困扰,甚至因此遭受了损害。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警方、环保局等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施工噪音造成损害要赔偿现今大家环保意识越来越强,都非常注重自身的身体健康及居住环境。因此,当施工噪音扰民时,受害人都会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处理,或联系城管局、环保局等行政机构举报处理。只是建筑施工工程、装修施工工程,往往都会涉及很大的利益,工期也非常紧,施工方为了赶工期都会尽可能使用大机械,甚至夜间施工,压根不怕被处罚,往往警察、环保局执法人员走后,又会强行施工,继续噪音扰民。而噪音扰民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极易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主要表现为听力的损伤、睡眠干扰、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当因居民以施工噪音而受到损害的,如生病住院、神经衰弱、听觉受损,饲养动植物死亡等,都可以要求施工方、建
    2023-04-30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0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行政机关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我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应赔偿请求人的申请,国家对此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它与行政侵权行为人并不一定是一致的,行政侵权行为人是指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确确认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及时受理、处理赔偿请求,保护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 超期扣押事故车辆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那么,哪些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下列损失当事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
    • 租约未到期房东要求搬离,能否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损失?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 北京哪些东西行政机关可以查封扣押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对象仅限于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产。因此,查封和扣押的对象是指查封和扣押的目标,主要是指涉及违法行为的场所和财产。涉案场所和设施是指用于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相关设备,如工厂、车间、设备、非法经营的商店、从事黄、赌、毒活动的场所等。涉案财产是指从违法行为中获得的财产或者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原材料、相关账单、文件,如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运输违法物品的车辆、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