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55:16 234 人看过

防爆电气设备大量应用于爆炸危险环境,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许多问题,而相当一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在如何判定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满足爆炸危险环境要求这个问题上又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得当的方法。因此,笔者试图给出一个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

一、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是否满足爆炸危险环境安全要求作出判断

1、明确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环境的区域等级,其判定的方法是:

(1)正常情况下,环境中爆炸性混合物是否连续或短时间频繁产生或长时间存在,若气体环境即为0级区域,粉尘环境即为10级区域。

(2)正常情况下环境中爆炸性混合物是否有可能出现。若可能出现,气体环境即为1级区域,粉尘环境即为11级区域.

(3)正常情况下环境中爆炸性气体(包括蒸气、薄雾)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该环境即为2级区域。

上述不同等级的区域外一定范围依据规定可降低一级考虑。

2、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电气设备类别及环境的区域等级,查阅有关电气防爆结构选型表判定该设备的防爆类型选择是否得当,例如在1区固定安装的照明灯具,查阅灯具防爆结构造型表后,得知仅可选用隔爆性(d)。

粉尘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除可燃性非导电性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其他10区及11区环境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3、明确环境中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名称,并查出这些物质的级、组别,从而判定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

对于可能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由于其爆炸极限、燃点、传爆间隙等各不相同,判定其选型时应先分析各种物质的引燃温度、传爆间隙等,再把各自的引燃温度、传爆间隙,由大到小排列,然后根据最低的引燃温度、传爆间隙来判定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是否选择正确。

例如:存放乙醇和乙醚的仓库,乙醇和乙醚的级、组别可查得:乙醇:ⅡA级T2组;乙醚:ⅡB级T4组。

所以当采用隔爆型电气设备时,应是dⅡBT4或防爆性能比其更好的防爆电气。

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则只需查出其引燃温度组别,再根据所采用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DP或DT)的温升,来判断其是否满足要求。

二、爆炸性环境的电气线路

爆炸性环境的电气线路不能采用明敷绝缘导线的办法,其配线方式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配线方式

爆炸危险区域

0区

1区

2区

11区

12区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配线工程

0

0

0

0

0

低压镀锌钢管

×

0

0

×

0

电缆工程

低压电缆

×

0

0

×

0

高压电缆

×

0

×

注:O表示运用;△表示尽是避免使用;×表示不适用。

无论是导线还是电缆,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级。

三、接地

爆炸性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外壳、固定架、电线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件均应接地。

四、注意事项

1、敷设线路时,应尽量沿危险性小的区域敷设。

2、对于防爆灯具,当灯泡坏损时:

(1)必须在断电的条件下更换灯泡。

(2)新更换的灯泡功率绝对不允许大于铭牌上标定的设计功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如何配合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如何配合监督检查部门对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或者作虚假陈述。知识开发:依法,各单位有义务接受法定单位对其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二是监督检查部门在对各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时,必须得到被监督检查单位的配合;三是会计工作技术性强、系统性强。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和相关信息不充分甚至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一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将给予何种处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视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处9万元以下罚款;审计
    2023-05-02
    462人看过
  • 如何配合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如何配合监督检查部门对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或者作虚假陈述。知识开发:依法,各单位有义务接受法定单位对其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二是监督检查部门在对各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时,必须得到被监督检查单位的配合;三是会计工作技术性强、系统性强。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和相关信息不充分甚至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一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将给予何种处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视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处9万元以下罚款;审计
    2023-05-08
    409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怎样进行
    一、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2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四
    2023-02-18
    87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怎样进行
    一、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2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四
    2023-06-01
    443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怎样进行
    一、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复查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2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四
    2023-06-01
    372人看过
  •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谁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职权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职权。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包含的什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如下: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4、在对外关系方面,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行为,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为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它与法人的关系不是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其代表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因此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二、职工住院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如何解决职工住院期间不发工资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2、当事人可以向劳
    2023-03-24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相关咨询
    • 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怎样进行监督检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者、相关组织反映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样应随机抽取市场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售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也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 长沙市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该对哪些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和检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8
      生产企业对下列的防静电用品进行安全排查和检测工作: (一)涉药机械设备直接静电接地; (二)涉药工作台防静电材料铺设和间接静电接地; (三)涉药工器具、危险场所入口人体静电释放(指示)装置; (四)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着防静电服装; (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保持涉药作业工房、场地的湿度。 风险提示:生产企业应当查验易制爆原材料的每批次质检合格报告,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易制爆原材料。发现易制爆原材料不合
    • 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条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2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有关民用核安全设备监造、装运前检验和监装等方面的要求。
    •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2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的质量进行验证。
    • 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是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0
      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是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