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哪些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十)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十一)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抽查产品范围、工作分工、进度要求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
-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问题: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相关的职权。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
2020.02.09 1,515 -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防控具有哪些监督管理职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防控具有监督管理职权包括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等
2020.07.27 319 -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职责有哪些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的措施如下: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
2020.06.30 1,007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2022-01-21 15,340 -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什么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相关措施,按职责分工依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2022-03-22 15,340 -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什么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相关措施,按职责分工依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2022-04-10 15,340 -
安全生产法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存在重大危险源
2022-01-30 15,340
-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5,274 2022.05.11 -
01:16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哪个部门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畜牧兽医局的平行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直接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是: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有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
11,403 2022.04.17 -
00:55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14,002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