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1:30:21 457 人看过

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政策,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政策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是属于国家试行的一种土地征收政策,目的是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最终目标。二、相关法律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
    2024-01-28
    261人看过
  • 土地增减挂钩补偿迟迟到不了账怎么办
    一、土地增减挂钩补偿迟迟到不了账怎么办在面临征地补偿款项延迟支付的情形时,您有权向当地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或者,也可以选择将此问题提交至所辖地区的人民法院来发起行政复议及诉诸行政裁判程序。在此特别强调,若是该行为尚未达到构成犯罪标准,仍应依法实施内部纪律惩罚;一旦达到犯罪标准,则将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原因在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土地补偿款的具体分配和使用需经过全权代表村民利益的村民大会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出决策。被拆迁户可首先就村委会就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展开全面调研和了解。一旦发现其权利受到了侵犯,便可以通过启动诉讼程序,要求予以撤回决定。针对征收土地这一环节,务必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一旦遭遇补偿款迟迟未能得到发放的困扰,被拆迁户完全有权力寻求律师的法律援助,或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着手收集相关证明确凿
    2024-04-04
    234人看过
  • 增减挂钩意思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增减挂钩本质上是一种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的工具,其核心是地方政府通过村庄整治和农民集中居住的方式,腾挪出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由此形成建设用地结余指标,使得地方政府在既有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之外,能够在城市近郊征用等量耕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从而实现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目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
    2024-05-14
    106人看过
  • 增减挂钩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吗
    通过增减挂钩方式征收土地的,会涉及到征地拆迁。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九条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转发
    2023-08-17
    384人看过
  • 户主毫不知情宅基地被增减挂钩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由于宅基地增减挂钩出现的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ii、诉讼的方式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户主吗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是归户主,每个家庭成员都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取得,户的每位家庭成员对该户取得的宅基地均享有使用权。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实践中会存在宅基地使用权证只登记一人的情形,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
    2023-07-04
    493人看过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地区发展的意义和影响分析
    入党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方案,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城镇建设抵扣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保护该区域的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供,也达到了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3)安置补助费。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2023-07-14
    349人看过
  • 增减挂钩拆的房怎样赔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依据被征收土地原始主要用途的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偿。其中,关于耕地征收补偿这一方面,具体涉及的费用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不动产(附着物)与农作物(青苗)的相关补偿费用。至于对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补偿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考有关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规定后,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收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
    2024-05-04
    370人看过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的城镇建设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从而实现各类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一、如何让一般农田建的厂房合法耕地建厂房的合法化方式是,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二、未供即用如何处理供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中的未供即用行为。在对这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几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征转
    2023-04-10
    195人看过
  • 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的区别
    1、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不同点在于:第一点不同是两者出现前后不同,很明显占补平衡是前辈,增减挂钩是晚辈。2、两者出发点不一样,占补平衡立足于土地管理法,非农业建设项目(不管在不在计划内)占用耕地就必须得补充等质等量的耕地。简单的说就是不补充耕地就违法,前期什么土地预审程序就甭想过关;增加挂钩是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区和拆旧区是在计划内地安排补充等质等量的耕地的项目。3、增加挂钩有关键词挂钩,挂钩就是建新区和拆旧区是一一对应的,建新区和拆旧区可以同时进行动工;而占补平衡倒是没这个要求,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是马上要用到的,补充的耕地可以是系统中任意项目的剩余指标,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用。就是说占补平衡可以是用现成的等质等量的耕地来补充,而增减挂钩是新开垦开发整理项目增加符合要求的新增耕地,时序有差别。占补平衡什么意思占补平衡指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2023-07-13
    82人看过
  • 农地增减挂钩制度下农户的赔偿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土地增减挂钩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
    2023-07-05
    73人看过
  •  增减挂钩指标的定义是什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通常要求小于或等于拆旧区净增耕地面积。这个指标是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通常要求小于或等于拆旧区净增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
    2023-09-08
    461人看过
  • 增减挂钩技术合同是怎样的?
    先写好技术服务内容,然后约定好费用以及验收标准,最后签字。1.首先写好技术服务的内容。2.然后写好验收方法以及标准报等。3.最后在合同的末尾写上日期,签字等。一、共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怎样的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承包方。发包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等。工程期限:总工期时长、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工程合同总价。材料、设备供应: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等。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工程保修期为1年等。施工设计变更。双方负责事项:发包方负责事项,承包方负责事项等。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最后写好落款即可。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
    2023-06-27
    447人看过
  • 自贡市大安区增减挂钩征地赔偿标准
    一、自贡市大安区增减挂钩征地赔偿标准关于四川省土地增减挂钩补偿相关规定如下:首先,土地补偿费用方面,若涉及到耕种土地或蔬菜地的征用,将按照该类土地在征用之前的三年内平均年产量的六倍予以发放;其次,青苗以及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将根据一季度农作物产值进行评估,而对于已经成熟且可供采集的农作物则不能获得补偿;再次,在住房拆迁项目中,我们会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实际面积及新旧程度来确定给与相应的补偿措施;最后,关于安置补助费这部分,征用到非耕种土地时,安置补助费将按照该类土地的年产值以及略低于相邻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进行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2024-07-06
    268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纳税人编码:填表日期:_年_月_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业别经济性质主管部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土地使用权受让(行政划拨)合同号受让(行政划拨)时间建设项目起讫时间总预算成本单位预算成本项目详细座落地点开发土地总面积开发建筑总面积房地产转让合同名称转让土地面积(按次填写)转让建筑面积(按次填写)转让合同签订日期(按次填写)第1次第2次纳税人盖章法人代表签章经办人员(代理申报人)签章备注(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税务机关受理登记日期税务机关受理登记意见主管税务人员签字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
    2023-05-03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4-26
      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迁移到城市的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包括承包经营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简介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城市建设用地增减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即积平衡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新拆旧、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共同组成多个拟整理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市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 增减挂钩后地块怎么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执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1.增减挂钩内涵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
    • 增减挂钩补偿怎么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管理法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