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一、2022年经济适用房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步骤
第一步买卖双方先达成购房意向。
第二步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达成购房意向后,住户到市财税部门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契证原件、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校对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原房产证、土地证时缴纳税费相关凭证。
第三步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备注栏盖有已补缴土地收益印章的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XX省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第二联收据联)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房产为按揭购买,且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抵押变更情况说明。这里需特别提醒:如抵押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需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
第四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的,到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自主达成购房意向的,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第五步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机构一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可就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买受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住房情况申报表、查档证明原件。
第六步最后一步,就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住户需到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转让的,须提交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夫妻共有的,须提交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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