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再复发法律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0:21:01 326 人看过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

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和第三十三条

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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