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11:21 242 人看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享有第一次工伤的相同待遇,不过如离职时(未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对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劳动者持续工作后由遭受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劳动者符合享受的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互不影响。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五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职工的工伤赔偿情况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及后果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工伤类型以及工伤原因,所需要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另外对于多次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只有在退休后才可以合法的认定相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四十三条【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四十三条【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解释】本条是关于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规定。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同,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在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者加剧了工伤职工的病情。这类人群在治疗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如果被重新确定伤残等级,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待遇的,就要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如果根据规定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则不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能够享受伤残津贴的,须为一至六级伤残。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不享受伤残津贴。因此,如果某个职工以前为八级伤
    2023-06-09
    219人看过
  • 发生事故后再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该由谁承担?
    2012年8月1日,傅先生到市区某玻璃有限公司工作,平均工资为每月5000元。2012年8月11日,傅先生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事故,右小指受伤,后住院治疗14天。2013年6月20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傅先生构成工伤。2013年11月,傅先生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2014年1月22日,傅先生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9级。2014年4月30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一、玻璃公司支付给傅先生停工留薪期工资75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836元、护理费1708元、交通费280元,共计24324元;二、玻璃公司将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鉴定费等工伤待遇支付给傅先生;三、玻璃公司将养老保险手册及失业证归还给傅先生。2014年7月16日,傅先生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执行上述裁决。在该案执行中,经法院向绍兴市
    2023-06-07
    22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中,难以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应当以工伤事故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一、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
    2023-03-27
    334人看过
  • 职工在异地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待遇如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一、工伤认定时限有多久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
    2023-06-28
    67人看过
  • 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2023-06-08
    488人看过
  •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在当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二、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①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治疗费用;②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的费用;③使用假肢等辅助器具费用;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由基金按不
    2023-05-30
    455人看过
  • 工伤旧伤再发待遇改革建议
    工伤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医疗辅助器械补助和享受停工留薪等。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进行发放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的时候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如何确定工伤旧伤复发能否享受旧伤复发待遇,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根据各地关于鉴定委员会工作职责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存在争议的,由委员会进行确认。因此医院的诊断结论并不能完全作为按工伤报销治疗费用的依据,在或经办机构提出异议的情况下,需要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
    2023-07-01
    42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一般伤情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基金支付)标准:实报实销。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基金支付)标准:统筹地区以内每人每天20元。统筹地区以外没人每天35元。住院天数以住院费票据上的时间为准。统筹地区的确定:只有经过社保局同意需到省外治疗才算统筹地区以外。3、交通费(基金支付)标准: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5元:火车、飞机费用:实报实销。条件:需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4、食宿费(基金支付)标准: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条件: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5、康复性治疗费用(基金支付)标准:实报实销。条件:需劳动局审批同意康复治疗并到社保局指定的康复机构治疗。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基金支付)标准:见条件:需劳
    2023-05-03
    296人看过
  •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2023-06-07
    380人看过
  • 退休人员再工作后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2023-03-07
    350人看过
  • 在湖北湖北职工工伤待遇发放流程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一、申请材料(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
    2023-03-01
    374人看过
  • 关于工伤职工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通知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工伤职工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的通知闽劳险局[2015]15号文规定,我中心定于2015年6月起委托市邮储银行对市直企业工伤职工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涉及的待遇内容有: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②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③1-4级伤残职工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④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市直各参保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当月工伤业务时,请应提供享受上述待遇的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签名)。在此之前已经享受上述待遇的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签名)由工伤(亡)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尽快通知当事人提供,并于2015年9月前报送市社保中心,以便银行开户使用。办理时应注意事项:①本人享受1-4级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
    2023-05-10
    443人看过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资待遇是什么?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一、工伤事故要赔偿哪些
    2023-03-07
    298人看过
  • 工伤职工工资待遇的发放标准怎么确定?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一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验定伤残等级后,停薪,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一、病假工资标准是什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二次手术假期扣多少钱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3-06-19
    9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后到期怎么办,再次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1、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 2、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
    •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哪个等级标准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3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国企职工工伤二次复发待遇是如何子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受伤职工的二次手术费还是不能一概否定的,如需要取内固定的二次手术费等。劳动者四肢或其他部位骨折了,需要内固定治疗,恢复期会很长,往往在仲裁裁决后才能取内固定,这种伤情是已经发生了的,需要费用支出也是可以预见的,简单地以劳动者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来否决劳动者取内固定的二次手术费,国企职工工伤二次复发待遇,有些取内固定手续费甚至会高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样一次性工伤医疗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旧伤再发工伤待遇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待遇和工伤待遇一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相关如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