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仲裁条款能排除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5:41:17 330 人看过

合同中规定仲裁的已经裁决一般就不能诉讼了,但当事人就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根据仲裁约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

1、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争议诉讼的费用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三、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基本流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没有有仲裁条款能申请仲裁吗
    不可以,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只能向法院诉讼。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合同不成立不影响仲裁条款生效吗合同不成立,仲裁条款可以生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虽然合同尚未生效,但是仲裁条款与合同相互独立,合同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尚未生效的合同,仲裁条款有效。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条规定:附条件之法律行为当事人,于条件成否未定前,若有损害相对人因条件成就所应得利
    2023-08-14
    133人看过
  • 合同中规定仲裁的已经裁决不能诉讼?
    仲裁且已裁决的,一般不能诉讼,但当事人就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根据仲裁约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纠纷仲裁前置什么意思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若需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义务,则必须先行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2023-04-01
    110人看过
  • 仲裁协议就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吗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zd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
    2023-05-01
    4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一、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
    2023-06-01
    267人看过
  • 诉讼中是否能改仲裁
    能。只要诉讼案件中涉及到仲裁协议的,是可以改仲裁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此外,根据《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023-06-12
    64人看过
  • 仲裁条款与解除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解除仲裁条款还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一、经济纠纷如何调解发生经济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怎样办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
    2023-03-22
    252人看过
  •  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解读
    这段内容讲述了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规定。首先明确指出仲裁协议必须指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否则协议无效。接着提到当事人同意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也必须无效,除非另一方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最后提醒合同中不得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在协议中明确指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必须遵守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只有仲裁地点,没有仲裁机构。2、当事人同意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前(包括第一次开庭)未提出异议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提出异议,仲裁将被视为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3、规范约定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和术语。4、合同中不得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根据法律依据: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
    2023-09-10
    390人看过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以及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什么问题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要有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什么问题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有以下几个常见问题:1.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3.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增值服务同时,根据我国仲裁法及仲裁法解释的规定,由于这种协议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会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约定,其仲裁申请不被受理。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什么特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制订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
    2023-04-12
    127人看过
  • 仲裁排斥起诉性吗
    不可以。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不能上诉,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的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从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
    2023-03-11
    482人看过
  • 合同中同时规定诉讼地和仲裁地
    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情况下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即按照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有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仲裁是一裁终局不可上诉,该规定提醒我们当事人在诉讼时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将会出现由仲裁机构审理的情况。一、签合同后发生争议怎么处理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
    2023-03-07
    411人看过
  • 仲裁条款在合同中的应用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口头合同可以约定仲裁条款吗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无效。口头合同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口头合同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
    2023-07-06
    222人看过
  • 合同解除起争议仲裁不理引诉讼
    1991年,罗某被某农场招为职工并签订了自1995年至2000年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7年9月18日,罗某在农场的黑板报上看到自己被农场除名并解除了劳动合同的通知,罗某不服申请仲裁,但广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向罗某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罗某向广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维持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判决农场支付原告12个月的生活费共计4560元。原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罗某拖欠了农场的柑桔上交款19903.68元,农场无奈通过诉讼形式才使罗某履行了交款义务。后农场便以罗某违反农场管理规定为由,以文件形式对罗某进行除名并解除了与罗某的劳动关系。决定下发当日农场便派人送达罗某,罗某拒收。同时,农场又将对罗某的处理情况在罗某居住地的黑板报上公布。2008年2月28日罗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罗某申请时效期限已过而没有受理。罗某认为,
    2023-06-08
    3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
    2023-04-17
    90人看过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如何制订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规范的仲裁协议条款例示如下:“凡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请(必须明确、具体的注明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一、合伙投资纠纷属于合
    2023-06-24
    23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仲裁条款
    相关咨询
    • 那问合同中能否约定仲裁和诉讼条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 合同的中的诉讼条款可以改为仲裁条款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对照上述要求,你公司与某金融机构所签合
    • 合同中诉讼权利排除条款效力是如何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而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管辖的条款排除了劳动者的诉讼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故朝阳法院对该案依法具有管辖权。朝阳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一审裁定作出后,该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借款无力偿还仲裁裁决能中止诉讼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1
      涉嫌刑事犯罪中止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
    • 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能否排除仲裁或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具有工伤补偿性的协议并不违法。但这种补偿协议不具有排除劳动者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享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