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支付费用为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6:00:12 481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价格可以被视为价款计算的基础依据,但需要注意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情况。因此,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预算的单价可以得到相应的工程款。然而,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纠纷,因此最好双方通过补充协议明确结算的依据。

在某种程度上,合同价格可以被视为价款计算的基础依据。特别约定的意思是,可能存在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即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预算的单价,可以得到相应的工程款。但这种情况很容易扯皮,最好双方补充协议重新明确结算的依据

素材:关于工程量减少或增加的影响及补充协议的意义

素材:关于工程量减少或增加的影响及补充协议的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量减少或增加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水下作业、相邻关系等情形订立补充协议。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明确规定了工程量变更的处理方式。

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可能会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量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并在协议中进行明确。

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补充协议也可以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素材中关于工程量减少或增加的影响及补充协议的意义非常重要。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量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并在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

双方应充分考虑工程量减少或增加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权利和义务,以避免纠纷的发生。补充协议可以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实际操作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确定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
    2023-07-08
    98人看过
  • 车辆所有权转移以实际交付为准
    一起因汽车公司试车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案,因相关方未能举证证明该案所涉事故车已由某汽车公司交付车主,故二审判决认定由原审被告某汽车公司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共计123898.11元。2005年8月25日上午,成都市某汽车公司的试车员钟某驾驶一临时牌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成都城北一道路上超速行驶时,与逆向骑自行车的田某发生碰撞,结果致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年11月,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二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后因公安机关调解未果,田的妻、子将钟某及其所在汽车公司及与肇事车相关的车主潘某告上了法庭。经查明,肇事车辆系该汽车公司生产制造,2005年8月22日该公司将该车销售给潘某,25日,潘某为该车领取了临时牌照,而钟某系该公司的职工,出事当天是由钟某驾驶该肇事车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原告方及钟某均认为钟是因履行职务行为驾驶肇事车辆
    2023-06-09
    122人看过
  • 定金未实际支付是否生效
    一、定金未实际支付是否生效定金未实际支付,合同一般未生效。定金合同是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自手续办完后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
    2023-11-17
    417人看过
  • 合同价与实际支付不一样?
    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
    2024-04-19
    260人看过
  • 实际损失30%支付违约金的适用条件
    一、实际损失30%支付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上限3
    2023-05-03
    459人看过
  • 为什么会出现保险公司的赔款少于车祸事故实际支付的费用?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事故损失经保险双方确认后,还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按照免赔率扣除一定的金额: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以及单方肇事事故,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5%;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0%;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对其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保险人不予负责。
    2023-04-30
    351人看过
  • 没有实际支付的欠条有效吗
    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借款事实。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能打赢官司吗?如果出借人只有借条,向法院主张借款人还钱的,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是要看出借人有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双方的借贷有关系是否生效。这就要区分借款金额的大小,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出借人仅凭借条在手,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除非借款人承认,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在小额借款中,如果出借人仅有借条的,此时借条即是借贷的合意,又是交付借款的凭证,因为小额借款中,根据一般的生活常理,无需出借人再另行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付的事实。二、婚内借条离婚后
    2023-06-25
    266人看过
  •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1、交通费2、住宿费3、直接财产损失费4、车辆停运损失费5、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2022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致人死亡)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2023-03-21
    455人看过
  • 国际支付中的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指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和指示,开证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在一定条件下支付一定数额款项的书面凭证??信用证泛指一项约定,由银行(开证行)根据该约定主动或应客户(开证申请人)邀请并循其指示承诺,在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他被指定方(如付款行、保兑行或议付行等)付款、兑付或议付。??(二)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自身构成一种独立的交易关系。信用证关系虽然可能以其他交易关系为基础,但是,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自成一体的、独立的交易关系。??2.信用证交易表现为纯粹的单据买卖。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支付、承兑或议付,仅以信用证条款所要求的单据为对价。相关银行只有在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在表面上严格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才履行付款或承兑或议付责任。开证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或其他任何客体。银行没有能力亦没有义务审查与信用证相关的基础交
    2023-06-05
    447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支付标准是什么。从第一年到第三年每年600英镑。从第4年到第5年,每年900人。从第6年到第8年每年1200人。2000年,从第9年到第10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实用新型在申请阶段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附有说明书和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费用减免,应提交费用减免请求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期间,审查员将对申请文件中的格式问题发出更正通知。申请人对通知进行更正。同时,审查员将审查其是否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户。如果有非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户,审查员将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将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或修改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仅接受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那样的实质性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
    2023-05-07
    493人看过
  • 工程项目优先支付实际供应方
    一、工程项目优先支付实际供应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权威规定中,再次强调了建设工程承包方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这一特殊的权利性质超越了传统的抵押权利以及所有其他类别的债权,有效的运用能够为承包商提供更为全面而深入的权益保障。首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向法院发送函件等书面形式发起主张;其次,建设工程施工优先受偿权主要针对的是建设工程价款项目,并不涵盖因发包人延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费用;最后,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被提前终止或解除时,承包商对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
    2024-07-23
    433人看过
  • 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
    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
    2024-05-06
    26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实际工资由谁来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需要用人单位自己支付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4-05-06
    388人看过
  • 实际抚养人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没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实际抚养权人可以向对方要求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离婚时孩子的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离婚实际抚养人要根据情况确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3-07-1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房屋实际交付以什么为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
    •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计提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该费用只计提未实际支付,故不能税前扣除。三、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
    • 赔偿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用支付宝和微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除非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为了财产保全冻结,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才会查你名下的金融账户。
    • 实际治疗费用实际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7
      1.不是,实际发生的医疗费是实际在医院花费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实际抚养人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5
      实际抚养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已经承担了抚养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