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收业主62年车位租金律师称其行为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46:02 270 人看过

日前,杨浦广杭苑小区的业主们收到了来自开发商的通知,要求提前将未来62年的车位租金一并付清。律师孙洪林2月24日指出,开发商这一行为已经违法,业主有权拒付。

位于杭州路**弄的广杭苑于1997年竣工,由3幢小高层和8幢多层住宅组成。据业主介绍,小区地下车库原本每月租金250元,现在由于租金涨价,开发商通过物业向业主告知,要求提前支付62年的车库租金,总计11万元。对此,一些居民感觉这一要求非常不合理。

小区物业证实目前已有不少居民签了新合同,但未透露开发商的进一步情况。对于收费原因,一名负责人表示,开发商认为短期收费太麻烦,因此想改成长期。按照合同的约定,业主拥有车位20年使用权,20年后自动续签,但这一条款也让部分业主感到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对此,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明确表示,开发商的行为类似变相卖产权,已经违法,居民完全可以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开发商涉嫌违规调换业主车位,如何维权?
    开发商在调换业主车位时,可以先与业主私下协商并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开发商应根据买卖合同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将其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仍未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开发商在调换业主车位时,可以先与业主私下协商并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开发商应根据买卖合同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将其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仍未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买卖车位合同纠纷解决方法买卖车位合同纠纷解决方法买卖车位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之一。对于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方式来解决: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坦诚地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种纠纷就可以避免了。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可以促进双方的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
    2023-08-25
    185人看过
  • 车位是开发商名称如何变更
    一、车位是开发商名称如何变更车位的使用权发生变更,可以更名,要求开发商予以确认或保留原车位使用权人的收据、与原车位使用人的合同证明使用权变更的情况。但是如果车位是有产权证的就复杂一些。二、车位转让的情况一种车位有产权证的,就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过户一样。一种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这种一般是只有永久使用权,是业主向开发商购买的,只有购买协议,这种你就需要对方把购买协议及缴费发票原件给你,以及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你们双方就车位出售一事签订转让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三、购买车位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开发商不公开卖车位 是否违法
    开发商不公开卖车位是否违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专有车位产权应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将专有车位可以出售、出租或赠送。在规划车位外占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属于共有车位。业主共有的车位当然不能再出售、出租、赠送给业主。一、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有什么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1、用途不同。人防停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争时期人员掩护、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援而建造的地下防护建筑。产权停车位由开发商出售给业主,与停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一样长;2、建筑结构不同。人民防空工程中的停车位属于人民防空停车位。在区分人民防空停车位时,从建筑结构的角度来看,如果人民防空地下室在地下室划分区域建设,一般社区需要集中处理,那么人民防空门围绕空间内的停车位必须是人
    2023-02-28
    261人看过
  • 先卖房后卖车位业主质疑开发商捂车位
    日前,多位购房者抱怨自己在城南某楼盘买房时,希望能同时买一个车位,但是售楼人员却告诉他,现在车位还没有开始销售,预计要等业主入住之后才会销售。对此,购房者担心开发商今后会无端提价,认为开发商有“捂车位”之嫌。对于开发商延迟车位销售的做法,购房者早有怨言,今年建设路某知名楼盘甚至还因车位出售问题,引发业主冲击售楼部的事件。而在车位日益紧张的今天,由于车位而引起的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买房时同时买车位究竟可不可能,记者日前在业界进行了走访。停车难,买停车位更难据成都市交管局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平均每天新增机动车1500辆以上,截至今年4月15日,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0万辆,其中,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95.6万辆。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逐步增加,“停车难”正成为现今很多成都私家车主所面临的一个“老大难”。由于小区内缺乏充足的停车位,本该给人们带来便利的汽车,突然竟成了车主的负
    2023-06-10
    368人看过
  • 开发商车位长期租赁70年买卖合法吗
    超过20年的合同部分无效。一、房屋租赁合同最多可以签订几年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签几年的并没有明确规定租房合同最少要签多长时间,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如果合同在六个月以上的要签书面合同,但租赁的期限不应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三、无限期租赁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
    2023-03-25
    329人看过
  • 开发商以车型为由调换业主车位应该如何解决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2023-06-13
    419人看过
  • 开发商违约退房找律师怎么收费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
    2023-04-20
    151人看过
  • 业主称新房一房两卖开发商建议走法律途径
    购买新房是家庭大事,近日市民郑女士反映称,她购买的新房却被别人装修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在宝翔财富广场3号楼303室看到,房屋房门紧锁,可是门上贴着正在装修的标识,记者在郑女士出示的购房合同上看到,这套房子是郑女士2011年9月份购买的,记者还看到了郑女士当时缴纳的购房契税证据。市民郑女士:有一天我路过大庆路的时候,看到我房子被人装修了,到目前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我之前来的时候有个房主姓孙,说房子卖给他了,现在比较疑惑。郑女士表示,虽然现在她和开发商之间还有部分尾款存在争议,但是这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是写着她的名字。市民郑女士:这个房子是我的房子,他在我这里装修肯定是不对的,他不应该进我房子装修,就是开发商尽量协助我们贷款,把贷款贷下来,把房子交到我们手里面。维权剑客晓峰:市民郑女士表示,她在宝翔财富广场买的房子合同已经签了,契税已经交了,可是房子现在却被别人装修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马上
    2023-06-10
    317人看过
  • 物业费“死缠”暖气费律师称这种搭车收费违法
    随着天气逐渐变冷,供暖费用的收取,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而一些小区物业,也趁机将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如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也不收,几天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一问题在郑州市仍然存在。□记者常佰军温中豪市民反映:不交物业费不收暖气费?每年的供暖期间,各地都会出现物业公司借收取暖气费用时,趁机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郑州也是如此。2008年供暖期间,郑州市西郊伏牛路某居民区,物业公司甚至强行捆绑收取每年每平方米0.2元的供暖公用管网维修费,而据居民了解,2008年供热价格上涨后,郑州市物价部门就已出台文件取消了该项费用,5个小区400多户居民就此愤而投诉至媒体。物业代热力公司收取热力费,却在通知上注明前提“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已结清的业主住户”;2009年10月份,郑州市健康路天下城小区居民反映,河南天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月21日起向居民收取暖气费,居民要想在家门口交费,需交清前期拖欠
    2023-04-22
    339人看过
  • 非法强行收押金单位自称为留人
    在一个诚信普遍缺失的劳动环境里,用人单位若想使自己不处于被动地位,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程序,通过正当渠道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习惯于漠视法律的一些用人单位,偏偏放着正道不走,总要钻入旁门左道。比如用见面就先收取押金的蛮横方式,强行要求劳动者在入职当天就向公司缴纳3万元押金。说好听的,是用人单位害怕利益受损,说得不客气就是:借强势之机与劳动者签订不平等的城下之盟,用非法占有对方个人财产的行为,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这种居心不良的行为显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这是我国《劳动法》里的一条基本原则。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法》,不可谓不详尽、不健全。但是,一些以身试法的招工单位却一直试探法律的底线,明知故犯地一次次企图侥幸浑水摸鱼。通过高先生的维权成果,人们看到劳动者对非法收取押金的用人单位,是何等憎恶和鄙夷——如果公司不收押金,即使待遇低点儿,我心里也会平衡些,甚至把
    2023-06-05
    324人看过
  • 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吗
    不可以。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建设的成本是纳入到住宅小区的建设成本中的,并由全体业主分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将所收费用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中,由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一、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合法吗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小区业主有权利将车辆开进小区内,且可以停放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所以不购买车位,不让进小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物业不让车进入小区,业主可视具体情况到当地住建局进行投诉。二、开发商有权
    2023-02-18
    89人看过
  • 开发商开盘前收定金是否违法
    一、开发商开盘前收定金是否违法首先开发商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开发商所开发的小区并没有开盘,肯定是不具备五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五证不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依照上述法规,可以要求退定金。但如果开放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商品房预售/出售许可证》,这个定金就很难退了,只能等到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以双方签合同不能达成共识为理由取消合同,并退回定金。再者开发商在不确定开盘价的情况下私收定金,并不合乎法理,还要仔细看看定金的收付条据是怎么样写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二、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定金如何处理(一)当事人双方依照认购书的约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依照认购书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预售或者销售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
    2023-06-04
    326人看过
  • 开发商租车位有期限吗
    一、开发商租车位有期限吗《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除了要满足《民法典》外,另一个也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车位本身的年限,所租车位一定要与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期限相吻合。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表明,该车位只剩下15年的使用期限了,而你签订的合同中却拟定了20年,这显然便是并不合适的,实则为无效。那么你们应该重新拟定适合的合同。二、人防车位物业有权出租吗(一)没有权利出租,因为人防车位是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所以与小区的其它车位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相关的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够计入公共建筑面积当中,因此不属于开发商所有,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仅不可以购买产权,物业也没有权利对外进行出租。(二)如果小区的物业私自对外出售人防车位,那么这种
    2023-06-08
    469人看过
  • 新政后退房纠纷频发律师称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9月29日晚,国家有关部委正式出台五点措施,拉开了房地产市场第二轮调控的帷幕。本次新政的出台,迅速为此前火爆的广州楼市降温,并引发房地产买卖违约纠纷的井喷,不少买家因为政策改变导致无法办理贷款,此前缴纳的订金更有可能打水漂。本次,网易房产独家采访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房地产律师张某锋,就目前最热门的房地产纠纷进行解答。一、新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答不可抗力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政府有关的不可抗力比较常见的有征收、征用。将某一个领域的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来认定,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司法实践中也十分鲜见。具体到房地产行业,一般的认识是,在国家三令五申要对高房价进行干预,多次发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即将出台的预警情况下,楼市新政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况,因此一般的认识是新政不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在买方过程中遭遇房产新政,导致购房者陷入履约不能的困境,是否就
    2023-06-10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开发商以车型为由调换业主车位该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对车位的停车类型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话,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并没有对车位的停车类型进行约定的话,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对合同表弟的质量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应当按照通常标准履行,即视为允许停放常见的车辆类型。因此,对开发商提供不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并
    • 城阳XX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车位无产权,业主不买车位合法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车位肯定是有产权的,只不过存在性质问题,再者是车位的个人产权证开不出,青岛就没几个小区的车位能开出证来。另外,一个重点就是车位归谁问题,人防所有权是国家的,收益权是开发商的;非人防,所有权开发商的。所以,目前的状况,就是开发商基本只是销售车位的使用权,车位产权证太难办了。而对于业主,只要你没有购买,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就与你没关系,开发商如何处置更与你无关。所以,没车位不让进,在正常不过了
    • 开发商租房不交违约金业主能拒绝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如果拿不到违约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在建设用于出售的楼盘时,开发商可以称为业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1、开发商当然不是业主,难道“卖”与“买”可以用混用吗2、开发商或开发商的家人,最近冒充业主的越来越多了3、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 开发商交房时,车位宽度比其他业主少,如何维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2
      开发商交房时,车位宽度比其他业主少,是可以维权解决的。您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