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32:28 243 人看过

1、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权

根据劳动合同,一般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属于职工本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根据本单位经营范围。也就是说,一个实体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发明创造都被视为服务发明。从单位角度看,用人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业务。职工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履行职责的发明创造。第二,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类是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一是本人在工作中的发明创造,第三,辞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工作或者原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谓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使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备件、原材料或非公开技术资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是本单位完成的,而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自己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也就是说,完成发明创造,必须具备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这也是职务发明。对于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完成发明创造没有实质性帮助的利用,可以不予考虑。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以合同形式约定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的

职务发明属于一般类型发明的,发明人为所有人,有权独立处分财产,不受单位限制。如果他想出售作品,那么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何识别非职务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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