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来沪人员工伤享受“市民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32:46
112 人看过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开始,上海已实行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外来从业人员也可与上海市民同样享受工伤保险。
记者了解到,2002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实施时,《工伤保险办法》还未出台,而综合保险办法率先建立了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这次修改实施细则,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与上海市劳动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接轨,最高一级待遇标准从原来的44.6万元调整到78.9万元。同时,针对外来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支付方式上实行一次性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上海知青回沪安置享受哪些待遇
79人看过
-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待遇应怎样享受
416人看过
-
绵阳:新老工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80人看过
-
上海:工伤赔偿外来务工者享平等待遇
292人看过
-
上海认定工伤有什么待遇可以享受?
52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43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
词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最新文章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外来务工人员在上海发生工伤后,应当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和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8一、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9月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的通知》,外来从业人员因工致残十级的,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标准为2万元; 你还可以主张: 1、医疗费用;2、停工留薪期待遇。 二、上海户籍的,依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
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是否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2005】310号: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
-
上海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外来从业人员规定)本市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按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
-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有关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
-
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待遇如何享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可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2011年度至2014年度(过渡期内),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标准按每月30元执行。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可用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用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