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中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3、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相关知识:
第九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十四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
保险中常说的“保险利益”指什么?
231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补充保险指什么?
3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所说的五险一金指什么?
356人看过
-
所有保险合同都是补充的吗
245人看过
-
医疗保险中的补充医疗保险中的补充医疗是什么意思
345人看过
-
五险一金中的五种险和一个福利具体是什么?
135人看过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上参会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讨论,听取意见,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依法签订... 更多>
-
保险中常说的“保险利益”指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比如,以盗窃而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的利益和
-
2022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补充保险指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7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统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
-
合同中所说的先合同义务是指的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51、先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其中一种形式。 2、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而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双方当事人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
保险法中的合同主体指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三类: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助理人:一是当事人和保险人也承担,承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是专职保险公司的保险人。除了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授予的四项保险业务外,还必须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二、投保人又称要保任保单持有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具备下列两个要件,依具备
-
民法中所说的客体是指某一个个人什么东西所指的物和标的具体不同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民法学理论以及法理学相关知识,民法当中所说的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某一个具体的东西,比如物、智力成果、人身等。标的具体所指的含义在理论界一直有争论,通说认为,标的是指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与客体不同。也不是价款,当然客体有可能是支付价款的具体行为。 区别: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一,客体是民事行为的必要要件,而标的则未必。 二、客体一般是抽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