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的社会职能剥离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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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目标是使企业产权成为不依附任何非产权内容的纯粹的经济产权,因此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必须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将企业的社会职能移交社会;二是将社会职能社会化,通过改革、改制和改组,由非经营或非赢利变为经营性赢利组织。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企业的社会职能一定要剥离出去。
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目标是使企业产权成为不依附任何非产权内容的纯粹的经济产权,因此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必须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将企业的社会职能移交社会;二是将社会职能社会化,通过改革、改制和改组,由非经营或非赢利变为经营性赢利组织。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企业的社会职能一定要剥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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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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