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应在验收期内完成。超过有效接受期后,要约无效。对无效要约作出的承诺不具有承诺的效力,应当视为新要约。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50条、日本《民法典》第523条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60条都规定,逾期接受视为新要约。一些国家规定,如果要约人希望使承诺生效,应立即通知受要约人。《鲁伊达利民法典》第1326条第3款规定,“即使承诺被延迟,要约人也可以保留延迟承诺的效力,但前提是他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这项规定的结果与德国、日本和台湾相同。如果新要约被延迟,则新要约被视为立即接受
延迟接受被视为新要约,这一原则适用于普通法。然而,普通法中的要约通常是虚假要约,其有效期通常由合理期限推定。当然,如果承诺明显迟交,并且明显超过了合理期限,则该承诺无法生效。然而,有许多承诺很难判断它们是否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判例法认为,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其承诺是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的,要约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接受该承诺。受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合同的理由有效的,应当及时承认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条款与意大利的条款类似:“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要约人,逾期接受仍然具有接受的效力。”《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9条也有类似规定;“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或发出承诺有效的通知,逾期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一般规则解释说,逾期承诺通常是无效的,本条中的这一规定符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要约人接受逾期承诺的,在逾期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而不是在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逾期承诺有效时,合同视为成立。例如,甲方指定3月31日为接受报价的截止日期。乙方承诺书已于4月3日送达甲方。甲方仍对本合同感兴趣,愿意接受乙方逾期的承诺,并立即通知乙方。虽然通知已于4月5日送达乙方,但本合同于4月3日成立
-
承诺延迟中承诺延迟和承诺失效
333人看过
-
承诺迟到、迟延规定是什么
293人看过
-
2024承诺迟延的规定有哪些
485人看过
-
承诺迟延了如何处理以及承诺迟延与承诺迟到的区别
313人看过
-
承诺迟延的法律规定以及出现迟延的情况
80人看过
-
承诺迟延和承诺迟到一样吗
56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关于承诺失效与承诺延迟的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3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
国家法律上对关于承诺迟延的规定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9承诺延迟的规定包括: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
-
承诺迟延有什么法律上的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7承诺迟延的处理是:如果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承诺仍然有效;如果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的,则除要约人拒绝接受以外,承诺仍然有效。
-
承诺迟延的如何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9迟延的承诺视为新要约,立即发出通知等于是对此新要约的承诺。如果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
-
承诺延迟导致承诺失效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7承诺延迟的情况有: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撤回;迟到的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并遭到要约人反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