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03:54 106 人看过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地级以上市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成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独立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另设立办事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其日常工作由各市房改办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承担。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各市政府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人员结构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比例组成。委员人数,广州市不超过30人(其中有5人是省直单位代表);其余市不超过25人(其中所辖县(县级市)要有1至2名代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的配备,广州市可配备3人(其中省直单位1人),其余市不超过2人,经全体委员推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要按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和决策制度,检查监督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

三、按人民银行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内选定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其中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的银行,每个市不得超过两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各市分支机构应依据管理职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进行监督。受委托银行对专户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行广州分行反映。凡不按规定设置帐户的,有关部门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地级以上市各成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各县(县级市)原已设立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不挂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不得兼职;工作人员应优先从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管理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市要对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人员等状况进行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经审计后逐一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将清理后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一并转入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未留用人员由原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负责妥善安置。

原设立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受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单位公房出售收入、已售公房维修基金及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的,这次调整公积金管理机构时,将这部分房改资金调整到当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不再由新设立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业务和合理布局的需要,按照属地化原则,设立若干个业务经办网点,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资金数额和业务量较小的县(县级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业务,也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人民银行指定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办理;少数住房公积金归集数额大、管理工作较规范,并符合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中设立分中心基本条件的县(县级市),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报省政府审批后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不是独立的事业法人,不能单独登记设立。市辖区、中山、东莞市的镇,不设立分中心。

六、各市要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对目前已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由原决策机构和决策人负责,于2002年8月底前全部收回;对违规发放的项目贷款,要在2002年底前全部收回;因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过程中,严禁借机私分钱物、侵吞国有资产、突击提职、挥霍浪费;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查处。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同时抄送审计部门,并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结算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要将包括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收益分配表等内容的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便于社会和公众监督。省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广州分行,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市(县、区)进行纠正,违规违纪的要及时组织查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八、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提高公积金的收集率。要把行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按时按比例收集到职工名下。要加大对企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凡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等各项宣传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快捷便利,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九、各地级以上市要抓紧制定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于8月底前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省建设厅会省财政厅、编办、经贸委、监察厅、劳动保障厅、审计厅、总工会,人行广州分行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地贯彻执行《条例》和《通知》的有关情况,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并于2003年1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上报省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住房建设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整顿的范围和重点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包括住房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征地、建设、销售及使用全过程的各项收费。整顿的重点是:取消所有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收费项目;取消虽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但与现行产业政策、行政管理体制变化不相符合已失去合理性的收费项目及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二、整顿的内容(一)取消一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2023-06-10
    384人看过
  • 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促进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化进程,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现就劳务输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中心,以加快劳务输出产业化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城乡一体、市场运作、立足本市、加强培训、适度转移的方针,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劳务组织,建立规模化、社会化的培训、输出体系,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在巩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本市,面向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实施有序输出,不断提升劳务输出的产业化水平。二、政策措施(一)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劳动力资源
    2023-06-10
    80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建筑科技的进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早在2002年,我们就全文转发了建设部111号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准确判断建筑工程是否超限,我们对建设部给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最近,我们又根据建设部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细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省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2023-04-22
    320人看过
  • 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局,新区劳动人事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现将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劳护[199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省劳动厅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本地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将贯彻情况和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苏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劳护[1999]3号各市劳动局,常熟市劳动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预防装备,是确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近几年,我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都作了明确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对这些环节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近几次全省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查的情况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甚至比较严重;部分企业明知生产劳防用品应该申领生产许
    2023-06-09
    454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青海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建设厅关于《青海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青海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004年10月)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与改善居住条件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分别决策、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住房制度改革市场化的方向,促进住房发展,体现社会公平。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经济适用
    2023-06-10
    35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一)建立和完善开发项目库。城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实行开发项目储备制度。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统一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不得随意开发建设。(二)加强房地产开发总量控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和城市建设、城市房地产消费市场需求,加强年度计划管理,从项目库中分期分批推出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引导开发资金对重点项目的开发改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二、继续加强和完善
    2023-06-10
    117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管理意见报告的通知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文号:鄂政办发[1994]63号省人民政府同意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管理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加强金融管理,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当前金融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人民银行负有金融监管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功能,抓好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方面要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发生。要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管理意见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去年以来,全省金融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认真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取得了明显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有些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变换花样高息揽储,有的违反规定超业务范围经营,有的未经
    2023-06-07
    289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见(省建设厅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和执法主体,监督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导与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的检测
    2023-04-22
    474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市容园林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贯彻《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尚未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城市,要尽快着手安排此项工作。各市、县要力争于2006年年底前完成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任务。二、要坚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方针,并充分挖掘市场融资的潜力,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安排好垃圾处理场站的年度建设计划。三、尚未出台新的垃圾收费政策的城市,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精神,加快出台垃圾收费政策,以切实解决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四、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抓紧建立和完善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
    2023-06-10
    177人看过
  • 贵州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委《关于加强我省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二月八日关于加强我省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委(2001年1月5日)为加强我省民族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合理保护、利用民族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资源,促进民族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民族村镇是指历史比较悠久、建筑具有特点、文化具有特色、生态环境好、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民族保护村寨(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和历史文化名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民族村镇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特别是粮食生产更是年年受灾,常年出现的干旱低温等自然灾害导致一些地方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为增强抗灾救灾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现将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七月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省农业厅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因素中最经济、最有效的科技载体。建立健全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体系,是强化粮食安全、增强抗灾救灾能力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救灾备荒种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农业生产十年九灾,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一方面,自然灾害等突发因素导致粮食减产甚至绝收,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危害;另一方面,我省种子生
    2023-06-07
    345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房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房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省房改办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房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全省危旧房情况调查,我省部分房改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些早期建设的预制板结构住房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为清除安全隐患,改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现就做好房改房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房改房(含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经省、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当地危房鉴定机构,按国家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确属危险住房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原产权单位牵头协调业主同意,方可提出集资改造方案,按规定程序报请当地房改、建设、土地、规划、计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集资改造
    2023-04-22
    414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6-16【实施日期】2008-6-16【发布单位】【文号】粤建管函[2008]220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发展较快,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以及建筑节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单位责任不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培训等问题,导致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稳定,影响了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对于建筑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重要性。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检查作为工程质量大检查的内容之一,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023-04-22
    207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关于整顿建设秩序、加强建设行业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的方针,促进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将提出如下意见:一、清理整顿公司,严格资质审查。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对现有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各类工程承包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资质审查,经地、市建委(建设局)初审,报省建设厅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设计单位由省建设厅会省计委共同核发),并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要坚决吊销。逾期不办的,不准进入建设市场。二、整顿建设市场秩序。重点是整“倒”治贿,取缔无照设计、无证施工,严禁倒手转包、越级承包。任何企业不准将单位工程、分项工程、专业工程分包给资质等级不合格的企业。在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对私自转租转让、倒买倒卖、隐价瞒租、偷漏税费等非法交易活动,必须认真查处。三、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城乡建设和城市
    2023-06-1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 对推进《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鉴于《意见》中许多政策措施需要由中央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中央政法委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各级党委政法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分工实施办法,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度安排。对《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政法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等具体措施,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具体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1990年10月9日高检发控字<199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适应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1988年7月开始,普遍开展了举报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举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成为直接发动和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等犯罪作斗争的重要途
    • 各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意见有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广东(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召开“两会”期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现已调任省监察厅厅长)就向媒体表示,由该部门草拟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已上报广东省政府审批。其中明确了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其中包括宅基地的转让、出租,并拥有收益权。
    •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强化考核激励,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动能培育和稳增长、保就业、促转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一)加大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