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某离婚扶养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4:14:23 281 人看过

原告:杨某某,女。

被告:段某某,男。

原告杨某某诉称: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原告因患癌症,2002年12月份至2003年6月份在北京治疗。回来后,被告以原告治病花钱太多为由,拒绝给原告支付扶养费。自2003年6月份以来,被告不尽夫妻扶养义务,造成原告养病治疗和生活的困难。经被告单位领导相劝和调解,被告仍然不尽扶养义务,原告迫不得已在被告单位食堂赊饭。原告是患绝症之人,且需要定期检查治疗,不是光吃饭能解决问题的。根据婚姻家庭有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自2003年6月份起每月支付原告扶养费1000元,并支付医疗费。

被告段某某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原、被告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一子,现14岁。虽然因为原告的原因双方在婚后不长时间夫妻感情就发生波动,最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判决不准,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尽到了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2002年12月原告被诊断为直肠癌后,被告安排原告到北京专业医院治疗,数次往返于本市和北京之间,多方筹集医疗费,共计支付医疗费9.5万元,还背了一部分欠款,目前还欠3.5万元债务。原告在职期间,其收入分文不用于家庭生活,完全靠被告一个人的收入。2003年7月,原告报销了7万元的医药费并藏匿起来,原告所属单位百货公司破产给原告补偿费1.5万元,合计8万元都在原告的手里。另外,原、被告虽然分居,但未分住,吃住还在一个住所内,被告虽然每月有1000多元收入,但要用于3口人的生活,被告从来没有不让原告吃饭,只是因为其懒惰,不愿做饭,到食堂去买,所欠饭费都是由被告结算。被告的收入还要用于支付孩子学费、父母赡养费、医药费、偿还债务等等,所剩无几飞原告治愈出院已1年有余,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其坐享其成,手中还藏有巨款,却向被告要扶养费。因此,原告不具有要求被告给付扶养费的事实和条件,且双方并未分住,被告一直负责原告的衣食住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依法予以判决驳回。

离婚孩子扶养费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且不因离婚而消除该义务。2、一方抚养子女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的金额及期限的长短。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何某某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上诉人崔凤金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000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己审理终结。原审认定:原、被告于1988年11月12日登记结婚,1989年10月28日生育女儿何俊文,1994年9月5日生育女儿何俊兴。2003年3月31日,原、被告在广东广顺律师事务所办理的见证下签订,并于当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作如下约定:1、位于伦教镇羊额大道81号房屋以及伦教羊额大祠直街13号的房屋所有权及两间房屋里面的全部家电、设备归被告所有;2、原、被告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金银首饰以及存折等)归各自所有;3、被告在签订协议之日一次性支付原告现金393000元。另查明,粤X/F4736号羊城牌货车于2001年10月10日以被告名义购入,用于送货,平时停放在被告家门口;粤X/H128
    2023-06-11
    189人看过
  • 邵某诉薛某离婚纠纷案
    --网恋时代,更应惜缘(一)基本案情(略)(二)裁判结果(略)(三)典型意义(略)年轻人本身感情经历少,心气过重,对待婚姻关系不太严肃,稍有矛盾就诉诸离婚并不是明智之举,法院在审理时亦应当以引导当事人互相谅解、共同维护婚姻关系,不应轻易判决年轻夫妻离婚,而更应注意给闹矛盾的双方留下缓冲和解的空间。(略)律师说法:薛某杀妻自杀事件郎慧君律师执业20年,擅长工程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事故纠纷等领域。薛某杀妻,杀人罪名是否成立郎慧君律师:因为薛某已经死亡,随着主体的消失,薛某的杀人罪名也不能认定成立。这类事件公司是否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郎慧君律师:海员这一职业因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很容易引起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对于海员来说我认为应当加强心理引导,这个事件有职业病的成份!这不排除其恐惧出海,造成的!我认为家属应当获得适当的赔偿!但是按现行法律操作起来又很难。我国的法律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这个方面更
    2023-08-18
    93人看过
  • 刘某某子女抚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上诉人朱春花因与被上诉人刘志亮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2008)鹿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朱春花及其委托代理人尚承君、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尚守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03年1月1日举行婚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于2006年农历8月生育一男孩。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原、被告所生男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共同财产楼房十四间,原告提出系其父亲刘敬清所有,被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08)鹿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所争执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没有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是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非婚生子不满3周岁且其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为了有利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廖某某追加抚养费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滇钰(原名廖欣),女,1982年1月11日生,汉族,焦作市女子职专高中二年级学生,住本市解放中路人民医院家属院5号楼西单元7号。委托代理人乔军铭,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廖志刚,男,1953年8月28日生,汉族,大专文化,焦作市国税局干部,住本市东二环路税务局南楼306号。上诉人赵滇钰因与被上诉人廖志刚追加抚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山阳区人民法院(2000)山民初字第3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赵滇钰及其委托代理人乔军铭,被上诉人廖志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被告廖志刚系原告赵滇钰之父,原告赵滇钰的父母廖志刚与赵凤琴于1994年11月9日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被告廖志刚支付赵滇钰抚养费6000元。1998年原告赵滇钰诉讼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经法院调解,被告廖志刚自1998年7
    2023-06-11
    346人看过
  • 周某、邱某“离婚后股权纠纷”案
    认为,很显然,这两种情况是不同的。离婚后就再次提出诉讼并得到实体支持的条件有:一是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行为,对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二年内再诉;二是要求变更或撤销的,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再诉。“二年”的规定,是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是除斥期间,它与诉讼时效不同,其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和延长。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原告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对照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不存在上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就不应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
    2023-06-11
    427人看过
  • 汪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申请再审人丁明儿与对方当事人汪美飞因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3月12日作出的(2006)奉民一初字第150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再审人丁明儿于200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本院于2007年6月18日作出(2007)奉民一监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8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丁明儿及其委托代理人邬国明、江民军,对方当事人汪美飞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意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书认定:原、被告于199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共育一子取名丁昊。1999年12月11日在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原、被告及其儿子丁昊共同承包了奉化市尚田镇下王村3.62亩土地,承包期限为1999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止。2004年9月原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9月经本院调解双
    2023-04-23
    9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杨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28
      原告戴某某因与被告杨某某发生离婚后财产纠纷,于2008年10月1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杨宜独任审判,于2008年11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戴某某、被告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戴某某诉称:我于2008年9月19日与杨某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我享有房屋居住权至2008年过年之前。同时杨某某支付我2 500元作为补偿,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电器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欧某某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1-28
      上诉人陆美萍因与被上诉人欧伟坚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5)三法民壹初字第12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告陆美萍和被告欧伟坚于1992年5月12日结婚,于1994年10月4日生育女儿欧志颖,于2004年10月25日在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原、被告离婚时,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其中对夫妻共同
    • 李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28
      案情:李某与王某于1993年12月登记结婚,2007年10月10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协议孩子归王某抚养,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房屋、家电和铺子经营权等归王某所有。2007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新协议约定:因李某有婚外恋情,双方决定,取消原来离婚协议中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的约定。但李某对新协议并不予认可,认为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自己曾报警,派出所有报警记录。李某要求王某支
    • 非婚生子女归哪方抚养——黄某诉张某某抚养费纠纷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28
      黄某诉张某某抚养费纠纷案   ——非婚生子女归哪方抚养问题   【案情】   原告:黄某,男。   被告:张某某,女。   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某于1996年5月认识,同年10月发生两性关系,张某某于1998年6月29日生育一女孩黄××,是其与黄某的非婚生子女,后双方因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经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张某某、黄某的非婚生女儿由张某某抚养,黄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