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拿到工资条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5:40:14 311 人看过

一看发放时间。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二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工资条拿到手后,得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除了“三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三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四看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要看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五看个税。现行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元。拿到工资条后,还得看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一、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可以被随意扣除吗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无论什么样的企业都不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企业存在克扣工资现象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离职员工怎么办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除了工资,如果在原企业中还有加班费、年休假和年终奖未结算,还能拿得到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属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之一,是员工的合法收入。企业应当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支付员工工资,不管该员工是否仍是本公司员工。如果员工离职时工资结算周期未结束的,则员工完全有权等待该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年终奖则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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