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房屋所有权确认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08:18:01 59 人看过

一、未登记房屋所有权确认可以吗?

不可以。《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产权未登记会引起哪些房产纠纷

1、无法确定所购买房屋是否合法

目前,有的开发商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操作,本身就办不下产权证,业主对产权证的忽视正合了不法开发商的心意。更有甚者,开发商只是项目公司,规定时限购房人不及时办理房产证,等到需要开发商提供资料办证时,开发商已不知去向,房屋就一直无法确立产权。

2、使不法开发商有机可乘。

在没进行产权登记以前,开发商作为产权人,可将房屋再次抵押。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权益将严重受损。

3、不能上市再交易。

随着我国二手房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活跃,房屋买卖、投资逐步增多。但根据有关规定,没有产权证将使房屋再交易活动无法进行。对于想进一步改善住房的购房人,无法实现卖房再购新房。

4、引起承租人的疑虑。

由于冒充房屋所有人骗取租金的事件屡见不鲜,承租人大多提高警惕,在租房前要求业主出示产权证明,以防上当,而不办产权证在出租房屋时遇到麻烦,将使出租人“以租养房”的计划成为泡影。

5、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意外损失将无法挽回。

一般来说,业主在偿还贷款期间房屋由保险公司承保,一旦发生意外,所得赔偿优先支付欠款,剩余归业主。如房款一次支付或偿清按揭贷款,房子就要由业主自己投保,这时产权证就成了必备条件。

由此可见,对于购房人来说,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是可办可不办,而是必须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主动积极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完备手续,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各类风险。对于不动产来说必须要登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还没登机就出现纠纷真的很难确认所有权,但是动产以交付的时间为准,交付后就证明所有权在手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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