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专员办工作,已把专员办工作转型纳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顶层设计。推进专员办转型发展务必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把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民生政策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监管,实现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从而构建起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管体系。
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在财政部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建立起专员办与审计署派出机构、省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出监管联席会议,协调支出监管计划,互通支出监管情况,交流支出监管经验,掌握对重要支出项目的监管动态,对重大支出事项可以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题检查调研,为建立健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建立四级对账机制。由财政部统一研究制定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动态对账办法,明确要求专员办开展中央、省、市、县四级对账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所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至少每半年对账一次,并根据财政对账情况有重点实施监督检查。随着金财工程建设推进,授权专员办与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联网,真正实现四级对账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财政部指导协调下,督促专员办加强与当地省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系,重点加强与预算、国库等关键处室的动态沟通,及时掌握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及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调整完善情况等资料,动态抄送当地专员办。
四、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全面梳理整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与制度,选取重点项目行先试点,建立起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和使用绩效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专员办应及时向财政部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于中央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在摸清家底、派驻代表、强化监管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尤其是应该按照行业和资金分布状况,选择并确定中央重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探索,着力将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真正探索出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的有效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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