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3:20:14 391 人看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曾于2007年8月在《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中提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

两部门发出的通知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通知还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根据通知的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知规定,上述与廉租住居、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各项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兼具商品性何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减半征收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个人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同时,用于个人购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2023-06-05
    427人看过
  •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8月22日,福建省住房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召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推广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经验,部署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福建省副省长苏增添在会上表示,全省各地应明确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依据本地区住房现状调查结果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他进一步强调,福建省内各设区市本级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要达到当年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的8%至10%;2006年底前各设区市本级要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其中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应率先启动,其他县(市)要在2007年上半年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2023-06-05
    396人看过
  • 捐赠廉租房资金将获税收优惠
    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将采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捐赠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将获税收优惠等措施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知说,在中央对省和省对下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的余额要按照规定用作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知指出,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对于社会各界自愿向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捐赠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023-06-07
    466人看过
  • 【政策热点】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政策原文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
    2023-05-30
    393人看过
  • 深圳人才租赁政策:人才住房优惠租赁
    深圳人才住房人才标准:(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二)属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指取得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三)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深圳在职人才落户年龄最低要求是什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低于40周岁等。《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第三条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023-08-11
    261人看过
  • 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个人出租住房吗?
    税收上落实营改增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1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具体如下:1、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2、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
    2023-07-07
    413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的问题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采用家庭全名制,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体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区户籍满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购人在市区工作满一年的省部属、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取得市区暂住证且工作满8年的(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外来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廉租房保障对象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调整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每家庭户建筑面积1人户按16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具体条件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长期居住中心市
    2023-03-15
    432人看过
  • 在成都怎么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成都保障房政策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一、廉租住房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申请审核流程: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社区、接待办事处受理在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公示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网络媒体公示确认保障资格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住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程序:市房
    2023-05-05
    205人看过
  • 调整住房保障政策经济租赁住房亮相
    我市将调整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对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增加收入限制,并试点经济租赁住房。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原来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能享受廉租住房,政策调整后,享受面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设定,住房标准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设定。预计扩面后市区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约1万户,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约6000户,比目前保障户数净增约4500户。按照政策调整方案,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实行的限价房政策统一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调整为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增加收入限制,对申购对象设置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收入条件。预计目前全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有3.5万户左右,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约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由各区组织建设。可单
    2023-04-22
    265人看过
  •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对申请家庭非因重大疾病将名下的私产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置换,如何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答: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申请家庭在申请时非因重大疾病将名下的私产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置换5年以上的,现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含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再认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和售房款项,申请对应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租房补贴。
    2023-05-29
    425人看过
  • 武汉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1)已经住满5年,(2)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023-08-04
    145人看过
  • 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需求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拟开发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所需建设用地已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可在近期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已及时配套,项目建成后能投入正常使用,且已落实贷款担保单位,并取得有审批权限银行的贷款承诺。项目建成后,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低收入市民家庭。请问,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
    2023-06-07
    95人看过
  • 经适房和廉租房有别
    目前,海口市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正在持《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辖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申购住房项目意向登记手续。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热线询问,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廉租房又需要什么条件?这两者之前到底如何进行区分,记者昨日就此专门进行了了解。昨日,海口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属于保障性住房,都是为了解决广大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经适房需符合的条件:1.具
    2023-06-10
    333人看过
  •  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适用对象
    农村安置补助费主要针对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由于承包方可能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使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也能以其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助费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被征收而发生的损失可以通过给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的形式得到填补。1.安置补助费主要针对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并且除了家庭承包方,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单位、个人不是安置补助费的领受主体。2、原因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楹庭拆迁律师团认为,即使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由于承包方可能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使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也能以其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助费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被征收而发生的损失可以通过给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的形式得到填补,因此并不存在土地被征收而丧失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社会保障的问题。 土
    2023-09-17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简介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
    • 廉租房和公租房税收纳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
    • 廉租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区别很大。 1、保障对象不同。经适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是低保户。 2、保障方式不同。经适房是微利出售,廉租房是廉价出租。
    •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收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
    •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