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1:43:15 319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会对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予以确定,但这并不代表工程开竣工日期就一定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开竣工时间如存在变化,此时该如何确定时间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

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为开工日期。

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

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时间;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明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因发包人拖延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交施工图纸、场地及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程延误的,建设施工合同明确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的,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确认,但其有证据证实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过工期顺延,或者发包人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可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的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怎么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1、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提交验收报告,而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之日为竣工日期;3、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纠纷: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8-01
    428人看过
  • 发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实际日期如何确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一、合同工期是什么意思工期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它是从建设速度角度反应投资效果的指标,建设工期的计算,一般以建设项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所得的时间期间。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其中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
    2023-06-21
    11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范围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建设工程承包范围: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二、工程施工承包给私人合法吗不合法。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违法发包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以及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等;转包则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违法分包行为包括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等。三、工程施工承包需要什么资质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2.具有相关资历:(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
    2023-05-22
    3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怎么办?律师解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单位的意见。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承包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2023-05-07
    4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时需要遵守的环保验收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竣工验收的流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当建设工程所有单项工程都已验收完毕,满足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和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时,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2.建设工程所有单项工程都已验收完毕,满足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和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时,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标 准根据《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标准》,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环保验收。环保验收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竣工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健康。根据该标准,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环保设施验收:包括治理设
    2023-09-03
    148人看过
  • 施工竣工验收时间怎么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2023-06-15
    212人看过
  • 法院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开工日期?
    一、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二、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2024-05-04
    2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几个问题
    一、竣工验收的条件。《建筑法》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具体条件包括: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包括: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2、施工单位在
    2023-03-16
    45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生效时间确定
    由于大部分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都必须采取招投标形式,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比较复杂。采取招标形式的,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可见建设工程合同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已经成立,但由于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必须以书面合同为生效要件,所以到签订书面形式时合同才生效。
    2023-06-07
    303人看过
  • 如何正确解读工程竣工日期
    一、如何正确解读工程竣工日期正确解读工程竣工日期的方式为:1.双方确认竣工的日期;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3.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为: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
    2023-08-10
    2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筑合同的竣工时间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1、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增加;2、工程的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3、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4、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6、工程质量鉴定。一、建筑工程如何处理决算纠纷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二、无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没有签订合同遇到拖欠工程款处理情况如下:按照一般
    2023-06-19
    49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竣工结算作出以下规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批准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营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乙方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格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甲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未支付的,乙可与甲协商折价该项目,乙可向人民法
    2023-08-05
    222人看过
  • 竣工验收的标准和时间确定
    竣工验收日期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日期一般均在施工合同中予以写明,往往采用一个时间段或截止日为表现方式,比较容易确定。但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工程往往不能在约定的竣工时间内完成,造成实际竣工日期常发生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竣工验收的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
    2023-06-05
    23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申报条件(含申报资料及要求):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准申请表;2、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道路、供水、排水、燃气)质量监督报告或验收意见;3、竣工测绘报告(含总平面布局、地面标高、房屋高度等);4、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5、园林管理机构的绿化验收意见;6、停车泊位核查证明(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落实情况、实地踏勘);7、1:500建设项目竣工图纸壹套;8、房地产管理机构对物业管理委托、物业管理基金缴付、物业管理用房落实情况的核查意见;9、配套费交纳发票(复印件)。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及标准:免费受理地点:黄岩经济发展并联审批服务中心3楼规划处窗口受理电话:4020275
    2023-06-10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界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在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发包人擅自使
    • 2022年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怎样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8
      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一致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等。
    • 法律上建设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怎么界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在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发包人擅自使
    • 工程质量有争议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竣工日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工程建设合同未明确开工时间和工期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