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护理费用标准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3 23:30:16 293 人看过

工伤护理费标准如下:

1、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规划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照统筹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40%;

3、有些生活不能自理,按照统筹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30%。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

发生工伤后,一般由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社保基金支付的项目有:(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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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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