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劳动关系的特点与缺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7:22:47 256 人看过

一、仲裁劳动关系的特点与缺点

有社会便有纠纷,于是需要防止和解决纠纷的场所、机构、程序以及相关规则。劳动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活动,始终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争执和矛盾也一直伴随着人类。但是只有人类发展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劳动者获得了人身自由,以出卖劳动力为生,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才真正产生。为了稳定劳资关系和社会关系,国家便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以缓和劳资双方的紧张关系,处理劳动争议。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争议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争议具有本质不同。它不再具有对抗性和阶级斗争的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完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的,不会再像资本主义劳动争议那样表现出劳资双方十分尖锐的矛盾冲突。”但是在当前社会主义中国,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某些劳动争议不具有调和性是不争的事实。如何给予劳资关系中受害者(主要是雇员)以救济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资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资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可以把中国的劳动争议的解决分为三类:自力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

二、劳动仲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首先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另外还需要提供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如果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比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名册等等,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到劳动局去申请吗1、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2、首先,劳动仲裁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现行向你所在的企业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果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去申请仲裁,至于你说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2023-07-06
    1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1、效力具有即发性。由于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时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即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企业如不执行,职工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与一般的仲裁裁决不同,后者作出后并不立即生效,而只有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起诉或起诉后又撤诉或被依法驳回时才生效。2、救济方式具有不可诉性。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复议申请应当自部分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超
    2023-06-14
    92人看过
  •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何特点
    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主要特征表现如下: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
    2023-05-04
    248人看过
  • 亲属关系与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中的仲裁申请规定
    能。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被害人近亲属如何认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
    2023-07-17
    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呈现新特点
    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各地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记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日在深圳召开的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座谈会上了解到,2008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幅98%。同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出现,2008年平均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23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座谈会上谈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一周年来,有效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2008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69.3万件,还以案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23.7万件。同时,调解仲裁机构的处理效能得到全面提升,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设立758个实体化仲裁机构,广东、山东、辽宁、浙江、黑龙江、江苏、河北等省进展较快。各地积极将争议处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有接近一半的争议案件通过调解解决。杨志明说,目前调解仲裁工作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
    2023-06-07
    15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的性质和特点
    1、审理时限短;2、专业化高;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3、是一种准司法;4、是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5、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且一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唐山市司法鉴定从事业务条件需要哪些(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
    2023-03-13
    279人看过
  • 揭示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和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是:劳动关系主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客观上是从属的。劳动关系的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存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2、内容设定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
    2023-07-01
    310人看过
  • 仲裁与调解的结合——中国仲裁的特点
    内容摘要:“诉讼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调解,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1](520)调解与仲裁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可以促进纠纷更快、更经济的解决。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结合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关键词:仲裁、调解仲裁与调解的结合意味着仲裁庭可以对仲裁过程中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在仲裁中,这种调解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的。仲裁庭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后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作为一种特殊的纠纷解决方式,与单独调解有着根本的区别。仲裁与调解合并时,主持调解的调解员为同一案件仲裁庭的仲裁员;同时,仲裁方式与调解方式有机结合,即调解成功后,仲裁庭可根据和解协议作出结案裁决;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可以恢复仲裁程序,继续进行仲裁听证。调解不是仲裁的必要程序,也不是强制性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现实与可能性(一)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现实。仲裁与
    2023-05-07
    439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与判决:优缺点分析
    仲裁调解好,但是判决也好。能够通过调解处理的,可以节约资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欠钱是判决书好还是调解书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前调解好还是不好,这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还要看从什么角度来分析。如果在庭前调解成功的,对原告而言,可以省去在开庭时进行举证的过程,比较省事,但可能会在调解时作出一定的让步,而且约定的还款日期可能较长。作为被告而言,因自愿偿还债务,就失去了进行抗辩的权利和机会,但可能会因此得到对方的让步,并可难争取到分期还款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
    2023-07-04
    345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有什么基本特点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
    2023-02-12
    136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级工伤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七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金。二、如果患有工伤十级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一共是四个月的工资。三、工伤十级的职工在治疗期间还享有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需要正常支付职工工资。四、工伤十级的职工还可以获赔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每天120元来计算。哪些情况属于十级工伤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
    2023-06-30
    2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单位的痛点
    单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1、劳动仲裁会耗费一定精力和时间;2、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影响公司名誉;3、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相对较高。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申诉日期等;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2023-06-30
    30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及其特点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在某一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时,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居中调解,作出裁决。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世界各国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虽因各国国情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以仲裁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则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取。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上述这些规定体现了及时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消除劳动争议,避免事态的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第二,程序简单。用仲裁
    2023-04-25
    411人看过
  • 我国劳动关系和在华跨国公司劳动关系特点
    在我国,劳动合同关系是目前具有代表意义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华跨国公司也不例外,公司与劳动者(合法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大多数在华跨国公司的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保守商业秘密等。劳动合同关系形式上本是一种典型的雇佣关系,但由于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具有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历史,经历了世间的许多变迁,因此,这些企业组织和雇员个体之间建立在企业内部的一系列政策、企业文化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以双方的信任和资本互补性为基础,表现出了一种合作的关系。其体现在劳动报酬上,有这样一些特点:(一)以市场化为主决定人力资源工资价格水平在华跨国公司通常以市场化机制决定企业各级各类员工的工资价格水平。根据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和国内为主的各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
    2023-03-05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时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3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及其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而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劳动仲裁的特点无需仲裁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7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特点为:1、审理时限短;2、专业化高;3、是一种准司法;4、是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5、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且一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有关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不同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6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
    • 承包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特点与区别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
      1、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承包关系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承担的风险不同。 3.定义不同,适用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