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容如下:
1.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3.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5.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二、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有哪些职责
物业管理的职责包括如下:
1.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供电的,高层楼以楼内配电箱为界,多层楼以楼外墙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配电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
使用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兀接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2.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高层楼以楼内供水泵总计费水表为界,多层以楼外自来水表为界。界限以外(含计费水表)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含水表井)至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3.小区内道路和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职责
以3.5米路宽为界。凡道路宽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其道路和埋设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道路宽度在3.5米以下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居住小区内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管理,由地下设施检查井的产权单位负责。有关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4.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管理职责采用锅炉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采用集中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集中供热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集中供热部门可将居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用户室内散热设备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5.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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