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仲裁条款无效裁定上诉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8:00:38 272 人看过

仲裁条款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

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

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而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

《民法典》第5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分批交货合同争议怎么解决的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由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彼此都认为可以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

(2)和解与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和解与调解并非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机构是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机构不是司法机关,其裁决程序简便,处理争议较快。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起诉。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条款相关文章
  • 约定争议可以仲裁也可诉讼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一、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耗费时间与精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如果无法和解或调解,当事人又不愿采用诉讼的方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的形式解决涉外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劳务关系被拖欠工资怎么办?劳务关系被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
    2023-04-04
    391人看过
  • 约定仲裁地点未约定机构的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仅选择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函(1997年3月19日法函?1997?36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法经字(1997)7号关于朱国珲诉浙江省义乌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仲裁条款效力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本案合同仲裁条款中双方当事人仅约定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达不成补充协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认定本案所涉仲裁协议无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本案。
    2023-06-06
    376人看过
  • 约定仲裁起诉二选一协议无效
    两公司约定若是起争议既可找仲裁也可到法院法官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来机电设备安装公司将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建筑公司认为双方的纠纷按约定应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而不应在法院起诉。那么,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呢?法律一点通宣武法院王振中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23-06-06
    335人看过
  • 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是不是一定要先仲裁再起诉
    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一般要先仲裁再起诉。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的,不能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重视法定程序援引合同仲裁条款被告重视法定程序援引合同仲裁条款深圳石化轻松打赢涉外官司新加坡石油状告深圳石化1999年6月7日,深圳石化石油有限公司(简称石油公司)和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化集团)同时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宗标的为150万美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案情是这样的:新加坡某石油公司(简称新加坡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石油公司和石化集团。所称的理由是新加坡公司与石油公司于1997年建立了柴油贸易关系,并协议由石化集团对石油公司所购柴油的付款给予担保。原告向石油公司依约交付其所订购的柴油后,石油公司按要求支付了部分油款,至
    2023-08-01
    144人看过
  •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合同仲裁协议无效
    唐先生是一个个体户,前段时间跟别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我们听说仲裁委打官司比较快,于是就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的话,通过仲裁的形式来解决,不去法院。现在,对方没有付款,唐先生想去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回复说我们没有约定仲裁机构,需要我们补充约定仲裁委,否则要去法院起诉。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问题吗?唐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的签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您签订的合同,虽然有约定以仲裁的形式来解决纠纷,但没有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您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了。
    2023-06-06
    434人看过
  • 上诉状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开庭陈述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或辩论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事实的重要过程,当事人在开庭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因此,当事人在开庭陈述时不但要充分灵活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也要遵守法庭秩序,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有序进行陈述,以免让自身陷入不利地位。一、遇到侵犯姓名权怎么起诉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
    2023-03-10
    227人看过
  • 仲裁约定无效的几种情形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
    2023-06-24
    335人看过
  • 仲裁协议条款与约定管辖条款
    仲裁条款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规范的仲裁协议条款例示如下:凡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请(必须明确、具体的注明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约定管辖条款依据《中华
    2023-06-08
    109人看过
  • 涉外仲裁条款未明确规定仲裁机构的,视为无效
    中国承认国际临时仲裁。如果合同文本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明确表达且不会引起任何歧义,且无需双方补充协议即可推断出对双方仲裁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唯一仲裁机构,根据诚信原则和现行的国际仲裁理论,法院不能仅仅因为没有明确规定仲裁机构而认定该条款无效。2004年3月26日,中国**湘宇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以下简称**公司)与**MecheltradingAg(卖方,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了法律的适用:“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法律纠纷均应受1980年4月11日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管辖并根据该公约进行解释。对于上述公约未规定的事项,应参考国际统一私法学会1994年颁布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如果上述公约和通则中仍然没有规定,本协议应受国际惯例和卖方主要营业地法律的管辖和解释。”本合同的仲裁条款规定:“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法院的仲裁规则,并
    2023-05-07
    176人看过
  • 承包合同约定不明确仲裁协议条款则无效
    我们公司于1996年因一建设项目与一家工程建设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如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经监理工程师协调,如协调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我公司与该工程建设公司就工程款的决算发生纠纷,监理出具了协调处理意见。但该公司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公司认为,既然规定了监理协调机制,而且又约定了仲裁条款,法院不应受理此案。现特向您咨询,如果法院受理此案,我公司是否应当提出管辖权异议?读者:监理协调机制并不具司法管辖权的性质。它只能规范争议双方进行协商的程序。如双方不能根据监理的调处意见达成一致协议,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而仲裁协议不仅使得指定的仲裁机构具备了司法管辖权,且其做出的裁决具有法院终审的效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以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但是,仲裁协议必须有效,否则不得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该合同中,
    2023-06-14
    205人看过
  • 及约定诉讼有约定仲裁
    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在部分案件中最高法院的观点认为,虽然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管辖条款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但双方约定的诉讼管辖条款却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诉讼管辖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解决方法1、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2、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标准、工程造价文件时效性等造价争议问题予以明确,通过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使争议方的造价纠纷得到解决。采用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多源于争议方对计价依据、相关造价政策的理解不够,对造价管理部门
    2023-03-06
    466人看过
  • 仲裁条款未约定具体仲裁委员会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仲裁条款该怎么约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北京)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2023-05-01
    237人看过
  • 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的设定
    期货纠纷或争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是一种非常好的途径,但是,怎样把纠纷交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呢?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期货交易平等主体之间必须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又是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就是仲裁的法律渊源。期货仲裁协议,系指交易平等主体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在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的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称为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
    2023-06-06
    354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合法有效吗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一定要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就是有效条款。在仲裁协议中必须约定以下三项内容:1、要有明确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这部分内容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是提出双方当事人有权在纠纷发生后,向某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不要在条款中既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约定向某一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仲裁条款被视为无效。2、要有仲裁事项。即提出对什么内容申请仲裁。一般要明确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什么纠纷申请仲裁。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前一合同尚末履行完毕时又签订了含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部分在仲裁管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管辖范围内,所以一旦发生合同争议,就会出现合同当事人既要进行仲裁,又要到法院诉讼的情况。故为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时,应将对前期没有约定仲裁方式的前合
    2023-02-21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仲裁条款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条款中规定的仲裁条款中无效的仲裁条款的,仲裁机构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管辖权属于协议管辖权,此不同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后者的管辖权起于国家的司法主权,具有强制性,不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作为管辖的前提条件。虽然国际民事诉讼中也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必须是在特定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特定国家法律规定的种种条件的限制,当事人协议的自
    • 仲裁效力上诉状范本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但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辖限制,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就不会审理案件,就可能会错过最佳诉讼时间。
    • 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因此,如果当事人约定仲裁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者约定仲裁程序中败诉方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其他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的,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一裁终局的制度,人民法院应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
    • 上诉状裁定有哪些条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上诉是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能够提起上诉。如果认识该二审裁定错误的,可以提起申诉。
    • 约定仲裁或法院管辖属于无效条款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因此,约定仲裁或法院管辖属于无效条款,但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