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劳动争议有何区别与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4:03:06 271 人看过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当然,如果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存在异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行。

二者区别:如果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

一、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表明此时并不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也就是说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最后作出了结果,也不代表此时用人单位一定要作出赔偿,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

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后应当为每位购买工伤保险,是一种必要的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鉴定出来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无果的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诉讼。

二、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该如何处理

超过一年未认定工伤的维权,如果存在法定的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存在法定中止、中断事由且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认工伤情况,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待仲裁庭出具裁定或者不予受理通知后,直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为工伤并请求工伤赔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之诉,通过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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