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零星报销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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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长居异地住院、门特费用,转外就医住院费用
承诺期限:受理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
服务电话:0514-80978657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扬政办发[2000]132号)
2、《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扬府发[2007]224号)
3、《关于印发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及支付比例的通知
(扬人社[2010]210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苏医管〔2009〕13号)
办理地点:扬州市淮海路108号医疗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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