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八:劳资双方的告知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2:20:20 176 人看过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的义务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一、改派一定需要解约函吗公司改派员工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023-03-06
    119人看过
  • 合同签订原则与劳动者告知义务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专家解读】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4-22
    185人看过
  •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包括哪些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
    2023-04-01
    476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草案)》
    一部7章65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牵动了几乎所有中国劳动者、人事经理的神经。一位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感叹说:现在做人事不懂法不行了,而且不能是一般地懂,得好好研究。在以新《劳动合同法》为主题的第六届《前程无忧人力资本论坛》上,两位劳动法方面的专家,对劳资现状和新劳动法影响进行解读,1000多名企业管理者、HR参加了此次论坛。劳动者:法律规范对其是否缺乏保护在最近10年中,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164.11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也在逐年增加,2005年度为31.4万件。[常凯]劳资发展失衡保护劳工权益争议的主要原因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争议的性质主要是权利争议,而且集体争议占到了争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2003年,中国劳动争议总人数是80万人,其中集体争议是51.5万人,表明劳动者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不是个别现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用一种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
    2023-06-09
    286人看过
  • 单位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无效
    郯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劳动力市场招聘人才时,招聘广告上写明了工资高、待遇好、工作条件好,招工名额有限等字样。高某被广告上的承诺所吸引,赶紧和企业招聘人员洽谈起来。高某关心的只是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对企业其他情况忽略了,企业招聘人员也没有告诉她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情况。签完劳动合同,当高某随招聘人员到了公司才发现,公司位于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交通非常不方便。接着,她随工作人员去了车间,发现工作条件很是糟糕,并不像招聘广告上说的那么好,她决定不在这家食品公司工作。经理知道后非常生气,说你都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怎么能说走就走呢?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可见,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本案中,高某应聘时,招聘人员未将公司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等情况告诉高某,也
    2023-06-09
    1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双方需承担以下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其他。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
    2023-07-06
    156人看过
  • 劳动法解读: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1)劳动合同期限不同的,试用期应当如何约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10/21)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限制?《劳动部办公厅的复函》(1995/1/19)四川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川劳仲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同意你厅第一种意见,即: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09
    347人看过
  • 合同劳务派遣的解读
    合同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下面我们就来捋一捋它们之间的区别:其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其二,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
    2023-07-03
    284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有: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有: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
    2023-07-08
    93人看过
  • 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解读
    如果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面补签是合法应当的。但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到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该员工每一个月两倍的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通过行政或者司法途径主张这一期间的两倍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可以补签,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应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规定书面通知本人:“__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
    2023-06-30
    388人看过
  • 解读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约时,需要进行的补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赔偿的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单位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不用进行补偿。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
    2023-07-01
    171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和谐劳资关系才是立法目的
    已经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与每一个普通劳动者都息息相关。肖恩/摄常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我送给企业8个字:成于转型,毁于规避常凯:为适应劳动合同法企业需要实施转型记者:最近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研讨班、培训班,专门教授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常凯:很多所谓的研讨班、培训班,招徕听众的主题词就是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稍微换一个角度,看看规避的提法能不能成立。假如我们颁布新的《刑法》,是不是也能办一个规避新《刑法》的培训班呢?不可能!不少人现在还认为,规避《劳动合同法》是正常的。这反映出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制观念和法制环境建设太薄弱了。记者:您认为,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应该是一个什么态度?常凯: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认识:企业都反对《劳动合同法》。这不符合事实。事实上,有不少企业家跟我反映:为什么非要把我们看成是要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呢?我们认为这个法律对我们没
    2023-06-05
    4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1、当双方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附带义务为: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5条规定,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当劳动关系终止或劳动合同终止时,雇主应一次性结算工人的工资。02/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非法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关于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非法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的,如果用人单位非法终止或终止
    2023-05-07
    412人看过
  • 劳动法解读: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什么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由原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承担的补偿责任。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应当依法从其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补偿费用。第四十五条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及其用品;发现职业中毒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作业场所出现使用有毒物品产生的危险时,劳
    2023-06-09
    15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属于双方各有哪些义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有以下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四、用人单位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履行告知义务的告知义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用人单位违反以上两项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7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有以下这些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 劳动者有哪些告知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