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40:58 258 人看过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仲裁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利于破解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设立仲裁与诉讼程序分轨制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仲裁前置制度,对于仲裁裁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就可用诉诸法庭的方法使其失效,因此劳动仲裁的作用受到相当的局限。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实行分轨体制,即“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体制。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审判机构并存的国家,未能和解的当事人不愿或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其一:申请仲裁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且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已提起诉讼的就不得再申请仲裁。其中,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仲裁则有一裁终局而两裁终局两种主张。双轨制的设置比“一调一裁两审”的体制更加合理。

(二)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对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关系:《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08.04颁布实施)85.“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办发〔1994〕257号文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还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起点规定不是很明确。这些极有可能造成时效的起点很难确定和把握。相应的会造成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上出现一些问题。

所以我们可将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明确表示异议之日,确定为仲裁时效的起点。这样一来,在实践中就会出现仲裁时效起点后延的现象,由于仲裁时效期限很短(仅60日),因而法律允许仲裁时效起点后延,这样对仲裁申诉人有利,实质上对劳动者有利。但是,如果对仲裁时效起点后延不作限制,在实践中就会导致仲裁时效起点长久甚至无限后延,这就不利于促使权利被侵害当事人尽早申请仲裁。所以立法中还有必要规定权利保护的最长期限,以限制仲裁时效起点后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对处理企业改制中劳动争议纠纷的几点建议
    劳动,争议,法律,市场经济,处理,法律法规对处理企业改制中劳动争议纠纷的几点建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用工主体的多元化,国家对经济领域的调控有政策向法律化转变,劳动关系由政策强制调整向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调整转变,劳动法律更为重要。但是我国《劳动法》制定于1994年,其立法指导思想仍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束缚,其内容没有前瞻性。与此同时,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但1950年以来的劳动法律法规至今仍在使用,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不说,就法律法规的适用让法官无法选择,劳动争议的解决很难体现公正。为此,笔者对现有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提出如下建议:1、尽快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主要对《劳动法》中的处理程序、市场经济中用工主体、用工制度、社会保障等内容进行修改,确保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增加WTO规则下现代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处理的立法,并制订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条款,内容有弹性以包容市场经
    2023-06-09
    498人看过
  • 改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一、改变仲裁前置原则,建立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双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选择仲裁的,不得就同一案件再向法院起诉,仲裁经两极裁决后成为终局裁决;选择起诉的,则不得就同一案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争议经两审审理后为终局判决。这样的双轨制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权利,赋予主体意志自治权,保障了诉讼权的完整。由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处理某些争议的程序和材料的获取是一样的,那么,对这些相同的地方就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来工作。因为两个机构各有长处,双方的人员可以相互调配交流。这样不仅便于多渠道解决争议,而且提高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职能。二、完善对劳动争议仲裁监督机制需多方面考虑。仲裁机构自身监督作用的发挥应扩大,不仅仅是小范围、局部、不规范的监督,而应该在
    2023-07-02
    3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
    2023-02-27
    14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规定,劳动部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五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二)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即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委员进行
    2023-07-15
    27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浅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在西方,由于存在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因此多称为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与其他争议又有什么不同呢?从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来看,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至于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用人单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在西方,由于存在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因此多称为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与其他争议又有什么不同呢?从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来看,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是劳动关
    2023-06-10
    473人看过
  • 各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关于劳动争议范围的界定及定性问题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法律依据有二个,其一是《劳动法》;其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除此之外,还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照上述法律,《条例》、《意见》及《解释》的规定,我国现阶段各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有:(1)我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具体包括下列几种争议: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③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2023-04-28
    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何打劳动争议的官司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处理原则:(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4
    2023-06-07
    78人看过
  • 浅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当事人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法院不受劳动仲裁结果的限制对案件进行审理。另外《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但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监督却缺乏必要和有效的机制,因此仲裁的监督长期限于不太严格的内部监督。《企业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第25条第3款只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导致仲裁实践中难以把握,许多仲裁机构使用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的四种类型。在实践中,许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许多争议未明确规定在法定受理范围内为由,对这些争议不予受理。具体来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值得探讨和改进。一、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与劳动仲裁的关系需要重新定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争议的内容
    2023-06-14
    198人看过
  •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农民工的建议
    本文介绍了农民工处理劳动争议的两种方法:协商和诉讼。其中,协商解决是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农民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农民工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有两种:协商和诉讼。协商解决是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2.申请调解。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协商和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农民工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4.仲裁。农民工可以直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5.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 民 工 协 商 解 决 劳 动 争 议农
    2023-09-03
    130人看过
  • 劳动争议由劳动局处理吗
    根据中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由劳动局管辖。如果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介入调查。《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事实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投诉;(四)纠正和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或依法制定规则。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
    2023-05-31
    150人看过
  • 赔偿争议应依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着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程序解决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的程序办理。\该条规定明确了申请劳动争议处理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之间的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都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但又是解决劳动保障问题的两种不同法律制度。为明确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分工,做到分工明确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通过本条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保障监察在解决有关劳动保障问题时不能同时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1、按照规定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解决的,劳动保障行
    2023-06-10
    4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争议,要带着足够的证据,去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会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问题的。早已经没有了劳动局,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级以下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怎么处理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
    2023-06-14
    179人看过
  •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建议
    我国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及时公正地审理劳动赔偿纠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一)成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建立专门劳动法庭,实现劳动审判的专业化。在现有法院内设立劳动法庭,其审判组织不同于民事法庭、行政法庭的专门审判组织,而是由职业法官和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委派的代表组成【2】。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设有专门处理劳资争议、社会保障争议的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虽然各国劳动法院构成极不相同,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劳动法庭或法院不应该由单纯的专业审判人员组成,而应该遵循为国际劳工组织所认可的三方原则,即劳动法庭由专业法官(代表国家)和来自工会(代表工人)、雇主组织(代表雇主)的人民陪审员或称为荣誉法官组成。对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劳动法律知识水平。(二)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应适当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时应在法律上界定个人
    2023-06-21
    3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公司处理劳动仲裁争议的操作指南
    公司处理劳动仲裁争议的操作指南公司处理劳动仲裁争议的操作指南1、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电,被告知取仲裁申请书;2、准备如下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3、携上述资料,到劳动仲裁委签收如下资料:(1)《应诉通知书》、(2)《缴纳仲裁费通知书》(3)《举证及确定仲裁请求的通知书》(4)《开庭通知书》(也可能下次才能领取到)(5)员工的《仲裁申诉书》等(规定还应领取一份员工提交的证据材料,但仲裁委一般都不照此操作);4、咨询、聘请律师;5、律师、公司共同分析案情,准备相应证据材料;6、在举证届满前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不严格按照举证期限进行,当庭甚至庭后提交证据的情况,仲裁委一般也都认可)7、参加庭审;8、仲裁结果。(1)仲裁委会一般会组织调解,当庭或庭后。调解成功,签收《仲裁调解书》。按调解书内容,自行承担仲裁费的,办理仲裁费退费手续。(2)调解无果
    2023-06-10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不当怎么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是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的,而且在合法的情况下,如果员工认为处理过重或者是认为这个事情公司处理是错的,都可以是劳动争议的范围。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划分(l)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在当事人权利义务既定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若当事人不按照规定
    • 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调一裁制度,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度。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通过调解和仲裁,有利于劳动争议能够尽可能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尽量减少打官司。所以,如果仲裁机构因为有正当事由而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尽可能从时间上给予一定宽限,使劳动争议能够在最初阶段予以化解,而不必继续漫长的诉讼程序。这种做法有利于维护“一调一裁两审”制度
    • 涉外劳动争议处理涉外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
      我国法律并未赋予涉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以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其他国家法律的权利,对于境内涉外劳动合同关系,我国法律享有专属管辖权。 《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劳动争议调查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代表人制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本条是关于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规定。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大幅度增长。根据北京市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统计,自1989年北京市发生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以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年均增幅在20%以上。截止到2005年9月全市累计发生集体劳动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