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12:04:06 484 人看过

婚姻关系分开生活的过程中,一方独立支付全部购房费用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资产。

所谓婚姻共同财产,即是指位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里,由夫妻二人所共有的财产。

此处所指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是从夫妻缔结合姻之日至其中一方去世或离婚之时之间,在此期间内夫妻所取得的任何财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有人声称某笔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便需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该部分资金确实源自于其个人财产投资抑或是父母的资助购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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