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增长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0:52:50 231 人看过

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

退休涨工资

近几年养老金涨幅趋于平缓,社保基金支付压力逐年提高。在2015年以前,养老金涨幅在10%左右;最近几年,一直保持在5%左右。养老金的涨幅逐渐放缓,趋于稳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大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在2.5:1左右,也就是说,2.5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供养1名退休人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巨大,个别地区已经出现严重缺口,需要依靠国家资源调配和政府补贴。受疫情因素影响,2020年国家执行社保减免政策。截止2020年9月底,我国三项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总收入为3.57万亿元,总支出为4.22万亿元。无论从近几年养老金的增长趋势,还是从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来看,大幅增长可能性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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