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非法行医的认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24:40 331 人看过

非法行医的认定条件具体有: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强迫卖血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强迫卖血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非法行医罪应怎样量刑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

1、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对象: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医疗卫生秩序;

2、客观犯罪: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

3、犯罪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

三、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受委托执行的法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委托执行作为法院内部的一项司法协助制度,双方法院必须按照法定条件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对委托执行作了较为具体的司法解释。委托执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在受理执行法院辖区以外,或者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物属专门法院管辖的只有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外地”的,方可进行委托执行;如果在受理执行法院的辖区内,就无必要也不得委托执行。委托的情形主要有:1、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在案件诉讼程序中,因案件的管辖规定,有些外地当事人到本地参加诉讼。案件审结后,如果外地当事人有必须履行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地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被
    2023-06-13
    274人看过
  • 实物投资要具备那些条件
    实物投资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一、公司法出资比例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规定最高可达到70%。对于工业产权的出资比例旧公司法规定不得高于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最高也只能达到35%,其余为货币或实物出资。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二、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如何认定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2023-06-21
    397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设定需具备那些条件
    普通债权质押设定需具备那些条件如下: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2、权利质权的设定要公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要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在外部,让他人知道,防止第三方遭受未知的不利后果;3、质押人应当向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通知第三债务人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明确质押人有权保全质押债权。普通债权质押流程怎么走质押双方持下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质押合同及公证书;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债权质押流程需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注
    2023-07-23
    427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行为有哪些?怎么认定非法行医
    一、非法行医的行为有哪些?怎么认定非法行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二、怎么认定非法行医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3、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即其应当预见非法行
    2023-06-15
    434人看过
  • 那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呢?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包括: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4、客观方面存在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一、非法拘禁罪必须是索取债务么非法拘禁罪不是必须是索取债务,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四、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标准?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条件一般是指:1、犯罪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2023-04-12
    120人看过
  • 那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怎么收集?1.电邮.聊天记录。信函,信函,另一方与第三人交谈的记录。这种婚外情证据通常很难被法院采纳,因为当事人不能保证其不作任何修改。要使这类证据为法庭所采纳,就必须有一整套证据链,让它们相互印证。例如,信箱是谁的.信箱是谁发送的.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等。此外,在取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要经过公证处公证,起诉离婚时自己独立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纳的。2.保证书或忏悔书。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时,有些人就会写一份保证书或悔过书,以表示将来“永不重犯”。法庭将采纳此种担保或悔过书。3.照片由于婚外情证据的获取必须具有合法性,因此,如要求探员公司拍摄照片,操作过程中应仔细检视探案公司对外情证据的了解,确保婚外情,已经达到了在法庭离婚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目的。4.录像若一方在公共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作为证据,若为偷录的,则只能在自己家里拍摄,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用监控录像
    2023-06-17
    136人看过
  • 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2、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一、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2、具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二、注册担保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注册担保公司的条件如下:1、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从事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犯罪
    2023-06-24
    196人看过
  • 非法行医要赔偿哪些呢
    一、非法行医要赔偿哪些呢非法行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二、如何认定非法行医行为认定非法行医行为如下: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上行
    2023-04-26
    345人看过
  • 法医鉴定必须具备哪些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法医鉴定必须具备哪些资格条件和要求法医鉴定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7.经过相应的岗前培训。二、法医鉴定程序法医鉴定程序: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3.委托法医
    2023-05-22
    125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包含哪些?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医疗事故认定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
    2023-05-06
    2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具备条件有哪些(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023-06-17
    468人看过
  • 如果拆迁办要强拆,那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程序
    拆迁办要强拆,应该具备哪些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其法律后果是: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第二,强制拆迁是基于补偿决定的。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强制拆迁。实践中,强制拆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补偿协议,不搬迁;二是作出补偿决定,既不搬迁,也不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三是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产权交易和周转房。没有货币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的,不得强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明显缺乏事实依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赔偿原则,严重损
    2023-05-08
    457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犯罪中止必须要及时假如小偷把偷来的财物都带回自己家了,回去越想越后悔,又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或者罪犯砍了别人,后来被外界因素打断,例如被过路的人看到阻止了,罪犯有点后悔,主动将人送去医院。以上两种行为不算犯罪中止,只能说是犯罪的悔改表现,这种最多是在法院量刑的时候可以作为一种减刑的考量依据。第二:犯罪中止必须要具有自动性所谓的自动性指的是,犯罪中止前,罪犯是有很大的可能性将整个犯罪过程完成的,只是中间过程中自己主动放弃了继续犯罪。第三: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的要么犯罪没有实行的时候放弃,要么犯罪已经实行了,但是还没有发生什么后果就中止。法律上对于中止犯罪,假如最终没有造成什么损害的,那么是可以免除刑罚的。但是如果造成了危害,那么会结合中止犯所造成的危害以及中止的是不是及时有效,相应地减轻一些刑罚。犯罪过程中,犯罪没有形成犯罪结果或没有实施结束的,才算做案件的犯罪中止。一旦违法人员形成犯罪
    2023-03-25
    441人看过
  • 法院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
    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而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尽量不要使用铅笔以及其它容易被涂改的工具来书写,以免内容被涂改。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并且说明遗嘱是自己死亡后对所属财产的处置方法。如果本人没有在书面上注明“遗嘱”字样,或是仅存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对死亡后财产的处置,那么将视为无效遗嘱。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这也是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现实中有许多的遗嘱最后都被法院判为无效,那么这种遗嘱问题出现在哪了呢?一、无效遗嘱的问题大多都归结于这些方面:1、遗嘱是在遗嘱人发生危急情况下,由口头陈述说明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必须重新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重新订立;2、遗嘱人是没有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有限制的,他们所立的遗嘱不具法律效力;3、还有一种
    2023-03-19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宁德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应该怎么具备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22
      认定 (一)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
    • 非法行医罪要具备哪些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2
      非法行医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4、客观依据即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并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行为。
    • 需要那些相关手续,具备那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去教育局,局长不理,不见我们的,就说让我们在家等着消息,我等了11年了,还没有消息。
    • 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
    • 假释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假释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