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9:35:04 65 人看过

一、泰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4、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齐全、规范;

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一致;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符合要求;

二、泰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泰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

3、审核:审查书面资料、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及原始登记资料、实地查看、公告,决定是否登记;

4、登簿: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5、发证: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泰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泉州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首次登记条件
    办理条件:到市国土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取得权籍调查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原件1份,宗地图一式三份)办理流程:非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其中初审6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局审批2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其中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非企业15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不包含30天公告期)收费标准:5元/证办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3-05-29
    298人看过
  • 兰州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
    1、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四)其他必要材料。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2、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3、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
    2023-05-10
    237人看过
  • 辛集市社会保险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辛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属于符合纳入本市统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辛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材料1.单位三定方案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三、辛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机构幸集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四、辛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
    2023-05-13
    328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
    2023-05-13
    343人看过
  • 泰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
    受理条件:(注:受理范围仅限法人)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土地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
    2023-05-10
    43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该集体土地实际情况来看。至于村委会,则是依法代表村农民集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国土资源部根据民法典制定了《土地登记办法》,集体土地可以依照该办法进行所有权登记,登记之后,根据民法典以登记为准,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上会显示的所有权主体即权利人。《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
    2023-12-12
    358人看过
  • 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一)办理条件(二)申请条件a)一般要求爆破作业人员申请条件一般要求为: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b)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申请条件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
    2023-05-13
    378人看过
  • 泰州办理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泰州办理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受理条件农业机械事故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泰州办理农机事故责任认定资料1、农业机械事故各方身份证明2、农业机械行驶证及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证3、农机事故当事人生理、精神、人体损伤和事故农机行驶速度、痕迹检验和鉴定证明三、泰州办理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
    2023-05-13
    184人看过
  • 平凉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其它地区办理
    一、平凉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一)予以登记的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不予登记的情形: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2个或者2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
    2023-05-18
    451人看过
  •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第三十条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三)其他必要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显著特点,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所有权权利主体,并且只有农民集体才可以成为集体土地所
    2023-06-15
    2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怎么进行不动产登记?
    一、首次登记1、适用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2、申请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3、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4、审查要点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1)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否齐全、规范;(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023-04-22
    315人看过
  • 兰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二、兰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定依据《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三、兰州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
    2023-05-14
    334人看过
  • 梧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梧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梧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什么材料《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
    2023-12-23
    63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泰州办理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三、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
    2023-05-25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暂缓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登记:(一)土地权属有争议;(二)经依法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暂缓办理的。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要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结果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二是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三是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四是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其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以行政村范围为单元);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有关内容的填写要与土地登记簿(卡)相一致;六是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至所有权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有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7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集体所有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21
      集体所有权土地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杭州市土地登记办理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办理土地登记的前提条件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重建、扩建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依法重新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在规定的占地面积范围内重建的,应当简化手续,及时批准。”具体您可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