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暂缓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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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的; 4、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完的; 6、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的情况有:连续2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经核准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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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下列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的; 4、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完的; 6、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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