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陪护费标准有什么
工伤的赔偿项目中没有陪护费,只有护理费。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公伤与工伤有什么区别
公伤与工伤的区别: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公伤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
3、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4、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5、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
6、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7、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9、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10、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11、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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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的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吗有陪护费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赔偿项目包含: 1.医药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环卫工人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及社会现行制度,决定了许多环卫工人享受不了工伤保险待遇。目前我国环卫工人有以下3种: 1、环卫单位的正式职工(环卫司机岗位较多):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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