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损害赔偿能一起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5:46 152 人看过

”由此可见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

1、当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时,不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而应采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适用。

2、定金责任基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而导致的根本违约产生,与是否发生损害结果无关;损害赔偿责任则因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而产生,没有实际损害结果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原因产生。而损益相抵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所获益与遭受的损失基于同一原因产生。同一原因是指受害人所获利益与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3、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实际赔偿额与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相悖。定金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确保债务履行而预先设定的。尽管在约定定金数额时,当事人会考虑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但从定金制度的设置目的上看,其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维护非违约方的合同利益。如果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最终赔偿额,就会发生以实际损害额为限的后果,其实际效果就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否定。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同时适用,但是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即当违约行为没有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或者小于定金的数额时,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损害赔偿数额大于定金的数额时,定金罚则仍然应当适用,但是定金罚则所产生的对非违约一方当事人的收益应当从非违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中扣除,对不足弥补损害的部分,非违约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为定金是法定的责任,不以实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而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在于补偿性,即填补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不利益,主要是经济上的损失。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使受害一方当事人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实现,所以定金责任可以与损害赔偿责任合并适用。但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如违约造成非违约方的损失小于定金的数额的,原则上首先适用定金条款,此时可以认为定金责任已经将损害赔偿责任吞并,不应再重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如确实造成受害方较大损失而定金不能完全弥补的,方可同时适用赔偿责任条款。这样处理,符合违约责任承担中的损益相抵等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名人精神损害赔偿与普通人一样吗
    一、名人精神损害赔偿与普通人一样吗不一样。(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4、过失相抵原则。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
    2023-04-30
    357人看过
  • 民法上的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能否并起
    《民法典》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能并用的。因为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法院一般不支持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并用,没约定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但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足损失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则是有效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3-07-29
    339人看过
  • 精神损害与可赔偿的精神损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笔者认为,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
    2023-06-05
    26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有哪些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赔偿权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赔偿义务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赔偿
    2023-02-04
    2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能否双重赔偿
    一、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能否双重赔偿要探究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能否双重赔偿,我们需要知道在我国法律体系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即一个侵权行为造成俩种侵权结果,则不可对同一侵权行为实施俩次以上的惩罚。这里的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就是典型的一因二果的行为,指医护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时对患者进行的侵权行为,而这种一因二果行为,符合我国“一事不再罚”原则,因此一般情况下,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是不能双重赔偿的。二、如何定义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医疗损害与故意伤害虽然行为结果相似,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取决于医疗人员在造成侵权行为时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医疗损害一般表现为过失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伤害到患者,其主观上没有故意;而故意伤害则是出于恶意,故意伤害患者。如果医疗人员故意造成患者的伤害,则应该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而非医疗侵权,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并由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患者遭遇医疗事
    2023-06-15
    487人看过
  • 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能相互替代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一,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其二,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其三,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事实上,某些情况下采用实际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例如,债务人迟延交货使债权人生产经营停顿,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尽管通过实际履行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货物
    2023-02-04
    102人看过
  • 女方流产,男方能提起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规定女方流产,男方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认为双方因此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财产赔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一、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二、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2023-02-04
    35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赔偿的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1、一般侵权的主体范围较广,而离婚损害赔偿只能是婚姻中无过错方主张;2、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一、如果对方婚内出轨需要负什么责任一般来说,婚内出轨行为是不触犯法律的,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基本原则。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在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过错方存在较大的过错,但是又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二、怀孕期间老公出轨离婚有没有补偿怀孕期间老公出轨离婚没有补偿。因为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不在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通常情况下,只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2023-03-24
    393人看过
  • 起诉经济赔偿能否判精神损害赔偿
    起诉经济赔偿不能判精神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中关于经济方面是无权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哪些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
    2023-02-25
    33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标准一样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其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同,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主要有以下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
    2023-07-28
    31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款分配能单独起诉吗
    亲属之间就人身伤害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一并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侵权行为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2023-04-04
    306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单独提起诉讼吗?
    1、精神损害赔偿不一定能单独提起诉讼,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刑事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侵权赔偿的一部分,它符合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1)首先,有损害的事实发生,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人才承担赔偿责任;(2)其次,精神损害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侵害行
    2023-06-27
    65人看过
  • 我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险可以一起赔吗
    一般不可以并用。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就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违约方赔偿损失也仅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为原则,但并不支持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是一致的,适用违约金,在没有造成损害的时候,就是惩罚性违约金;在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害时,违约金就是赔偿违约金。既然是赔偿违约金,就应当与违约的损失赔偿责任相结合。一、违约金是惩罚性还是补偿性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也有补偿性。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
    2023-02-15
    364人看过
  • 离婚是否还能起诉损害赔偿
    离婚后一般不能诉求损害赔偿,但是有例外情况。一般情况下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不能再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了,除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的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一、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是什么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二、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应何时
    2023-06-2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违约金跟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能一起计算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3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
    • 赔偿可以同时提出与损害赔偿一并提起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0
      合同效和侵权损害赔偿可以一起提出,合同无效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同时适用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只有在定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时候才能和损害赔偿金并用.1定金可以和损害赔偿金并用:其实是指,定金可以和超出定金部分的损害赔偿金并用,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并用的总额不超过全部损失;如王利明教授;无论怎样,大家应注意区分“并用”的不同含义。2.同样,违约金可以和损害赔偿金并用:其实是指,违约金可以和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害赔偿金并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用的总额不超过全部损失。从《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 能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1、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同时适用。 2、但违约金如果过低或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能否同时适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违约金可与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 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支付给守约方的钱款。违约金是对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一种惩罚,我国的违约金都是补偿性质的,也就是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限,当然在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违约金调高或者调低。 损害赔偿金是在一方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而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对价。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 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