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32:28 418 人看过

北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办理手续,具体办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及相关办理程序,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办理结构:

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负责办理全市范围内军队房屋、武装警察部队房屋、保密房屋、部级干部房改房、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登记;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办理其他类房屋登记。

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初始登记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4、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6、注销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审查

标准:符合《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记载于登记簿,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

对不符合标准的,制作《不予登记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登记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知识拓展:

国有土地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改房相关文章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市房屋土地登记事务所:现将启用新《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新印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于1996年7月1日正式启用。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北京市房产所有证》、《北京市房产共有执照》于1996年6月30日停止颁发使用。二、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已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北京市房产所有证》、《北京市房产共有执照》继续有效。三、1996年7月1日以后,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人,使用统一颁发的新印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经发证机关和填发机关盖章后方有效。新启用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不再套印颁发机关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公章。各区县房地局、市房屋土地登记事务所,须
    2023-06-10
    15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
    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5、抵押权登
    2023-08-08
    445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之处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交易量大幅度增加,权属登记档案也随之增加,很多城市登记机关的档案库房早已不敷使用。因此,就产生了抵押权注销以后抵押档案是否还要继续保存的问题。业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某一抵押权注销以后,说明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履行,即使这一抵押登记有问题,因为抵押权已经注销,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实际上的影响。因此认为抵押登记档案没有必要继续保存。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倘若这一抵押权注销是有问题或
    2023-06-08
    416人看过
  • 北京最新房屋登记程序
    根据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登记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并且可以独立使用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平房院可依申请以门牌坐落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1.境内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3.
    2023-06-05
    361人看过
  • 安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是什么时间
    一、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二、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三、办理机构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办理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市住建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2023-05-11
    487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安居工程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现将北京市安居工程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贯彻执行。一、关于安居工程用存量房屋抵押登记问题:(一)办理存量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应按房地产抵押登记规定,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件及有关相应文件后,由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二)存量房屋抵押登记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地权属登记和抵押登记应并案办理。抵押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登记部门可以在先确定抵押房屋占地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予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再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证中注记房屋抵押情况。二、关于安居工程用第三人提供的房屋抵押登记问题:(一)第三人提供房屋为安居工程的债务人担保,抵押当事人应按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规定,提交有关相应文件后,由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二)第三人提供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应由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第三人)、债务人共同签定。合同中应有抵押人与债务人之间权
    2023-04-22
    89人看过
  • 登记房屋所有权有几种方法
    1、房屋权属登记有几种方式,房屋权属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一般登记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房屋权属进行统一登记县级根据需要在一定时期内。(2)初始登记是指对新建(竣工)房屋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权属登记。(3)过户登记是指房屋因出售、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定等原因发生权属转移后的房屋所有权登记。(4)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房屋现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房屋进行权属登记。-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户名发生变化;-房屋面积增减;-房屋改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权利登记是指通过设定抵押、典当等权利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5)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其他权利终止等原因发生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二,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必须在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后,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为了帮助您
    2023-05-02
    68人看过
  • 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以后,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定要凭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申请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以后,该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申请初始登记。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用以判别其为国有土地的主要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因而,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凭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初始登记。按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和各地的实际状况,我国的房地产管理存在两种模式:房、地合一管理和房、地分属两个部门管理。近几年来,房、地合一管理的城市已为数不少,但是还有过半数的城市是房、地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对于房、地合一管理的城市来说,当然无法凭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初始登记。对房、地分属两个部门管理来说,有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城市由于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覆盖面相对较为狭窄,房屋所有权人一时还领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些权利人在进行房屋转让或是抵押时,
    2023-06-10
    41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哪几类房屋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一、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吗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无法过户。二、小产权房最大的弊端有哪些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
    2023-04-01
    34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异议登记的流程及资料(南京)
    一、申请登记程序:咨询—提交资料—当场审核办结(二楼17号窗口)。二、登记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异议登记申请书;2、异议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查询证明;4、异议人与房屋所有权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三、收费标准:房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特别提示:1、有效期:15日,有效期届满,异议登记自动失效。异议人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准予登记后,异议人在有效期间内需要撤消异议的,应当提交撤消异议申请。3、异议登记未审查房产权利限制和权利瑕疵,有效期内也可发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利的限制和第三人异议等。4、异议人因违反在申请异议登记时做出的承诺、保证事项或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概由异议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3-05-05
    359人看过
  • 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如何申请
    国有土地范围内怎样做好房屋抵押权登记?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以下是关于房屋抵押权登记的具体条例。一、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下列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一)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三)登记时间。三、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四、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
    2023-02-18
    231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
    (一)程序流程:申请人档案室(二)办事时限即时办理。(三)职责要求1、档案注销登记人员:(1)按照注销登记《收件核准标准》受理,负责检查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是否正确、齐全。(2)核验权属证书真伪和与档案记载是否一致。(3)录入注销登记信息,(4)在权属证书、档案封面和原编号登记簿对应栏目上加盖注销章。(5)将权属证书等注销登记案卷与原产权档案合并装订归档。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
    2023-06-28
    67人看过
  • 买房后,如何登记房屋所有权?
    对于房产归谁所有需要分情况讨论。因为夫妻结婚后的财产若无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是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在当事人结婚后出资购置的房屋,如果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时就属于个人的房产。买的房子有土地证吗需要办理土地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
    2023-07-03
    465人看过
  • 陈淑英诉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房产登记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淑英,女,55岁,汉族,北京象牙雕刻厂退休工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广和路2号楼4门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潇,女,49岁,汉族,广东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检测中心站干部,住广州市盘福路双井街20-1号201室。上诉人(原审原告兼上诉人陈潇的委托代理人)陈淑媛,女,46岁,汉族,北京万方三里河菜市场会计,住北京市西城区东明胡同2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丽华,女,42岁,汉族,北京市人民教育出版社会计,住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丽鸿,女,37岁,汉族,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林业大学眷7号楼24单元11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南湾子胡同1号。法定代表人王文英,局长。委托代理人王冰,女,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干部。委托代理人袁华,女,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干部。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兼以下十
    2023-06-06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改房
    词条

    房改房是指职工在按照国家成本价补足房价后,按照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比例,取得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住房。 房改房是公有住房的一种,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改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 更多>

    #房改房
    相关咨询
    • 是不是国土所的房屋登记上写着房是确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准备好乡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区、市)乡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确权登记。乡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准许文件、处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奏效的裁判、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到的协议;履行指界流程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限定的其他文件等。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1
      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请土地登记土地所有权的人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登记: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
    • 房地产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登记机构就应要求其提供依法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范围的法定资料,包括这些部分的类型、具体用途、面积大小、所在位置、权利归属等证明文件。保证在该建筑区划内接下来的开发建设与预售中规划一致。确保共有部分权利的完整性。